一般民事案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前置是指必须经过仲裁程序,才能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提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仲裁前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大前提。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等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为劳务关系,此时若需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可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劳动者有新诉求的应重新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例如,劳动者此前不服仲裁委对其加班工资,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额外一倍工资诉求进行处理的仲裁裁决书,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后,又认为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应重新就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并另立案件进行处理。
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的新诉求可在原案件中一并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仲裁前置的案件类型
339人看过
-
仲裁前置是否必要?
397人看过
-
哪些土地纠纷需要仲裁前置,相关法律规定
406人看过
-
仲裁前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107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486人看过
-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393人看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
工伤赔偿案件仲裁前置是哪些,仲裁要哪些条件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1、工伤赔偿仲裁时效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一年,建议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提出仲裁,或者在离职后一年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工伤赔偿需要前置仲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为了获得与其伤残情况相匹配的补偿劳动者需要到具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决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内容。
-
仲裁局可以仲裁哪些案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1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处理的行政纠纷,不得申请仲裁。3、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因为这两种纠纷有其特殊性,有关法律另
-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 《中
-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需先向哪个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何解决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