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赠与合同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8:24:26 102 人看过

赠与合同依不同标准可分为一般赠与和特殊赠与、财产须登记的赠与和财产不须登记的赠与、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附负担的赠与和无条件的赠与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订立赠与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双方约定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体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成立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形式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签订赠与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2023-03-20
    103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常见法律形式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2、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仓储合同的一般条件是什么仓储合同的一般条件与普通合同具体表现如下:订立仓储合同的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二、寄存人能随时领走保管物吗?可以。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三、仓储租赁和房屋租赁的区别1、
    2023-03-12
    256人看过
  • 如何撤销赠与合同的形式
    一、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消。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以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二、房屋可以赠予吗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
    2023-05-03
    24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
    2023-04-18
    242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在合同双方达成合意时即可生效。根据上述表述,赠与合同符合不要式的合同的构成,所以是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得转让的特征有哪些约定赠与合同不得转让时的注意事项有:1.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的,自标的物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标的物是不动产的,还需经过登记,所有权才能转移。2.受赠人获得所有权后,如果转让受赠与的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23
    340人看过
  •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为此,本文就中国法律规章中赠与合同公证的一般形式提示如下:由赠与人、受赠人分别申办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的形式。《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1、2项规定:“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据此,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可作如下定义并共同构成赠与合同公证:(一)赠与书公证。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中国内地
    2023-04-16
    396人看过
  • 解除保险合同通常有哪些形式
    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方式而言,主要划分为法定解除以及意定解除两大类别。首先,我们探讨法定解除方式。此种方式即是说,若遇法律法规所述特定事件发生之际,保险合同各参与方均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行使其解除该保险合同的权利。其次,来论述所谓的意定解除方法。这种方式也被称为协议注销终止,它是基于保险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现某项预定状况实际出现之时,便得以随时终止该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024-08-17
    191人看过
  • 阴阳合同通常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建筑施工出现的阴阳合同表现形式:1、阴阳合同的特点: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2、我国法律对阴阳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以备案中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这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统一了法律尺度。但《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对合同履行过程
    2023-06-20
    2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适用什么形式的
    《民法典》规定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的附义务赠与合同有什么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应该接受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
    2023-07-29
    48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如下:1.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方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赠与物品到别人手里后还能要回来吗赠与物品到别人手里后,如果受赠一方存在下列情况,则仍然是可以将赠与财产要回的,如果不存在的,则不可要回:(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注意如果赠与人撤销赠与的,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二、赠与房产还没过户可以撤销吗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2023-06-24
    307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常见的订立形式和种类
    关于合同的性质,亦可称之为合同的表达方式,它是我们在符合所有约定条件下表达合作意愿的表现形式。详细来说,这意味着我们各方要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之后,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来签署这个合同。首先,合同的形式反映出了我们所有人共同同意的合同内容,这正是我们彼此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实际体现;其次,仅凭合同的形式才能够显现这份合同的实际存在,同时,合同的内容才能为他人所了解并接受。如今,最新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了合同的规定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8-06
    63人看过
  •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有哪些情形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
    2023-02-18
    25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款或关键性字句。若为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的错别字则会对协议有影响;若非实质性内容则没什么影响。建议还是更正为好,避免以后得不必要风险。二、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一)格式内容: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
    2024-01-15
    18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赠与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仲裁、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外理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购房过程中的房地产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
    2023-04-06
    5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也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等。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口头形... 更多>

    #合同形式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采用哪种方式的形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31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
    • 什么是房产赠与公证, 赠与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答:房产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房产赠与书、受赠人的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房产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房产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房产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
    • 哪些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有哪些格式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8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北京赠与合同常用版范本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6
      赠与人(甲方):编号:。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年月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三、乙方
    • 赠与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赠与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赠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赠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赠与标的; (3)数量: (4)质量; (5)标的物价值; (6)履行的期限; (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赠与合同使用的文字等。二、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