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如何处理房屋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03:58 78 人看过

一般来说,如何处理被拆迁房屋的离婚问题,就是要确认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只有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分割:

1。被拆迁房屋属于婚前一方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属于一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房屋在婚后修缮,房屋成新率就会提高,这是婚后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一方拥有的房屋,经扩建后,房产证上面积增加部分已重新登记,但产权人姓名未变更,或经一次或多次扩建后,房产证未办理。扩建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拆迁补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被拆迁房屋一方取得补偿房屋实物分配,另一方可能无房居住的,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规定,婚姻期间居住的房屋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临时补偿的,经核实,居民可根据情况给予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因此,因房屋拆迁而无房的一方可以暂住该房屋或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无论注册哪个名字,双方都是共有人。比如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双方各占一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屋拆迁实行实物补偿的,如收回房屋或者另行提供房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住房条件,按照照顾子女寄养方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将不宜分割的房屋分给一方,并给予对方补偿,在同等条件下妥善照顾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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