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不合,女方提出分手,可否要分手费与精神损失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22:41:57 450 人看过

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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