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保全财产的强制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54:11 386 人看过

1.当财产强制容易执行。

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3.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保全财产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谈财产保全措施不当的执行风险
    造成民事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很多,但是由于法院对财产诉讼保全或保全措施不当,致使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情况尤其应引起重视。因为此类案件是由法院内部原因造成的,给申请人增加了执行风险,若不能顺利执结,往往容易引起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甚至四处上访。事实上此类案件占上访案件中的相当大比例。笔者根据对开封市十个基层法院的调研情况,对财产保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大家商榷。一、财产保全存在的问题诉讼保全的意义在于保证裁决的有效执行。一些法院虽采取了保全措施,并向申请人收取了保全费,但由于忽视保全措施的形式要件及实质审查把关,实际上未能达到保全效果,执行时困难重重,法院裁判的实体权利不能得到顺利有效实现。1、查封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对查封财产的公示手续,致使查封物品失控,被执行人私自转移查封财产,执行时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2023-06-06
    278人看过
  • 确保执行前财产安全的法律措施
    执行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如下:1、如果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以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2、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未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担保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担保人连带保证三种方式。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30%交纳保证金;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80%的坐落于本市的房地产或者沪牌机动车作为担保物。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
    2023-07-07
    450人看过
  • 撤回执行强制措施是否也解除保全
    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申请人撤销申请造成终结执行的,对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要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
    2023-02-24
    465人看过
  • 运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与税收保全
    (1)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①书面通知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②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③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2)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①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
    2023-06-07
    135人看过
  • 保全措施与执行措施的区别
    一、保全措施与执行措施的区别1、两种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纳税义务人;而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2、两种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同对当期应纳税款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提供纳税担保居中,税收保全措施断后(注:对以前应纳税款可以直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实施的条件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前,强制执行措施断后。注意此处的责令限期缴纳对两种措施而言有所不同,税收保全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强制执行措施的限期是指纳税期限结束后由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3、两种措施的实施时间不同税收保全措施是对当期的纳税义务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之前实施的;而强制执行措施则是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并且责令限期届满之后实施的。4、两种措施的执行金额不同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仅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款为执行金额;而强制执行措施应以纳税人应纳税款连同滞纳金一并作为执
    2023-06-06
    303人看过
  • "恢复强制执行措施"
    重新恢复强制执行格式如下:原发布者: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债务纠纷恢复一、申请先予执行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
    2023-07-11
    152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法院执行措施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拘传和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自己可以执行。一、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什么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一)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二)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逮
    2023-03-09
    191人看过
  •  证据保全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和调查取证的方法。具体来说,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抽样取证和并先行登记的方法,而调查取证则是一种抽样取证并先行登记的方法。同时,文中还指出这种方法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首先,将原句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改为“调查取证的一种方法”,将“对当事人人身和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改为“抽样取证、并先行登记的方法”。其次,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改为“抽样取证、并先行登记的方法”。最后,将“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改为“是调查取证的一种方法”。 调 查 取 证 的 一 种 方 法 : 抽 样 取 证 与 先 行 登 记调查取证是司法审判、执法机关等在履行职责中必须采用的一种手段,而抽样取证和先行登记是两种常见的调查取证方法。抽样取证是指从总体中随机抽取部分个体进行调查,以代表整体情况。先行登记则是指在总体中选取一定比例的个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案,作为案件证据保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抽
    2023-09-13
    279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措施有什么?
    (一)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二)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一、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
    2023-05-07
    212人看过
  • 行政措施的强制执行过程
    关于个人所得税怎么补报的问题,可以到地税大厅去补申报,不用交滞纳金的.如果知道应缴税额是多少,下个月合并应缴税额倒挤就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期为每月终了7日内(节假日顺延)。过了征期,如尚未申报,应当补报。补报先要联系税管员,带上申报表,由税管员在税务系统中录入打印补报信息,然后再去办税大厅窗口申报补报信息。关于滞纳金问题,各地税分局处理不同,一般税管员可以处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针对负有履行行政法上的财产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依法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直接强制执行包含:划拨、收缴、拍卖。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
    2023-07-07
    408人看过
  •  强制医疗措施的执行者
    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权在于人民法院,但决定权仍归人民法院。适用条件包括: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检察院只能向法院申请启动,法院决定是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权在于人民法院,而强制医疗决定机关仍然是人民法院。强制医疗决定机关是法院,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有以下三个:(一)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人民
    2023-11-15
    201人看过
  • 赡养费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
    2023-08-12
    408人看过
  • 执保是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吗
    并不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担保,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以及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
    2023-02-20
    350人看过
  • 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需要多久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执行期限的。一、立案以后多长时间可以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二、法院胜诉找不到人还钱应该怎么办法院胜诉找不到人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即便是见不到人也可以执行。三、没收个人财产执行时间1、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
    2023-03-31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如何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财产保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9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如下强制措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
    • 个人或单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3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 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载明的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向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机构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是否拥有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类型。同时,人民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 如何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09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
    • 关于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保全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保全车辆。但被保全车辆必须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如果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