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的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2:03:44 202 人看过

一、条件

当年度发生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三、申报方式

(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申报方式。资产损失申报按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具体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后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须逐项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二)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具体划分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补申报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一律采用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四、所需资料

(一)清单申报报送资料: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1份(文书编号:1229);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适用)(文书编号:1230)。

除上述资料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还需报送《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1份(文书编号:1232)。

(二)专项申报报送资料:

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1份(文书编号:1229);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适用)1份(文书编号:1231);

除上述资料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还需报送《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1份(文书编号:1232)。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资产损失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会计和税务处理等。如果企业当年度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不止一项,需逐项报送申请报告;

注:存货和工程物资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应在申请报告中对该损失金额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的比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的比例是否达到10%以上的情况作出说明。

(2)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记入损益的会计核算资料;

(3)符合以下情形的,应附送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①存货或工程物资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的,应就该项损失报送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②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等各类资产盘亏、丢失损失金额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应就该项损失报送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③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申报的,若合计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应就该项损失报送资产损失鉴证报告;

④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专项申报资产损失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的,应就其全部专项申报资产损失报送综合资产损失鉴证报告。其中具备上述①、②、③项情形的,在综合资产损失鉴证报告中对其项目作单独说明。

(4)按照资产损失类别报送的证据资料(详细资料要求见第七点:“资产损失证据资料要求”);

(5)属于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企业还应提交关于独立交易原则处理的专项说明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限要求

企业应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同时,申报发生的资产损失。其中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注意:清单申报没有延期的规定)。

企业补申报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补申报当年的汇算清缴期内报送。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其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资料随同年度申报表等申报资料一起按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报送,逾期未报送的,其资产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已开通数字证书(CA)认证的纳税人,由于不需报送年度申报表,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应按年度申报资料的规定时限单独报送。

六、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要求

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一)跨省(市)或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除应将自身发生的资产损失,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还应将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另有规定除外);

(二)跨省(市)或省内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报送),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

(三)市内跨镇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统一由总机构申报,分支机构不需申报;

(四)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企业如何税前扣除坏账损失?
    企业所得税坏账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坏账有以下情况:1、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2、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3、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劳务工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并凭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劳务合同、发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劳务工不属于单位任职或受雇员工,其所发生的其他工资性费用不允许在单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
    2023-07-16
    211人看过
  • 资产损失怎样申报扣除
    企业资产是什么《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什么是资产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怎样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发生损失
    2023-06-01
    276人看过
  • 资产损失为何不能税前扣除
    问:税务机关在对某商业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缴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库商品降价损失46.8万元。经过进一步审核企业库存商品帐及有关原始凭证,查知这笔商品降价损失是1999年11月因仓库进水使库存商品出现霉变、毁损,须降价处理,该商品帐面进价126.7万元,按估定销假价将有降价损失46.8万元。保险公司承诺陪付20万元(尚未到帐),净损失26.8万元,但该商品于今仍未销出。为此,税务检查人员指出该项损失在1999年度不能作税前扣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5.44万元。请问,为何这笔资产损失为何不能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财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55号)规定:对于进价高于市场价的库存商品(产品),必须按照随销售随处理的规定执行。商品(产品)在没有实现销售、损失还没有体现前,不能作为损失列入当期损益进行处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
    2023-04-24
    440人看过
  • 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1、清单申报的范围(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2、清单申报的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扣除清单申报表》一式二份;(2)资产损失会计科目汇总清单。清单申报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并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地税机关检查。3、专项申报的范围清单申报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
    2023-05-05
    246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如何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
    2023-05-05
    113人看过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产损失包括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存货等。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的报废清理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的死亡损失,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对证券交易、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以及除上述范围以外的资产损失,企业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1.在企业的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存货等原因,产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当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因正常报废清理而导致的损失;4.当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时,因正常死亡而导致的损失;5.企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也就是说,对上述6个方面的资产
    2023-10-24
    348人看过
  • 企业资产损失应如何申报申报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二、资料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将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具体报送资料要求如下:(一)清单申报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扣除情况表》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二)专项申报1.《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2.《提交资料清单》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其他证据材料,具体各种损失类型需报送的资料请参见《资产损失应提交资料明细表》纳税人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使用A4纸复印,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相关字样,并加盖纳税人公章。受理人员如认为必要需纳税人提供原件的,应验证后当场退还。三、申报方式(一)
    2023-06-13
    137人看过
  • 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现在能否扣除
    问:我企业刚发现了一笔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没有在当年税前扣除的,请问现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
    2023-05-04
    324人看过
  • 存货报废损失怎么税前扣除
    【问题】我公司因产品品种转换,原有产品采购材料已经过时,不能再使用,公司决定报废。请问该事项属于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中的审批事项吗?要不要申报批准才能扣除?【解答】是的,贵单位此情况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必须审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对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的范围采取了“正列举”方式,其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也就是说,对上述六个方面的资产损失,企业可自行
    2018-03-26
    125人看过
  • 在发生资产损失时要申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项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配套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25号公告体现了一些变化,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点,以防范在申报扣除时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5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该条规定,企业对资产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是税前扣除的前置条件。不进行会计处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目的在于督促引导企业将资产损失扣除年度与会计处理年度统一起来,减少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同时考虑到会计关于资产损失确认需要明确分清损失责任,如果会计上没有将其确认为
    2023-05-05
    206人看过
  • 财产损失申报扣除期限
    财产损失申报扣除期限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按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如小于调整前的应纳所得税额,应将财产损失发生年度多缴的税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抵缴欠税或下期应缴税款,不得改变财产损失所属纳税年度。摘自2005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2023-06-07
    407人看过
  • 政策解读: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下称:6号公告)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下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在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股权投资损失不再有扣除限额根据相关定义,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在旧《企业所得税法》中,股权投资损失是有扣除限额的。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有关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三)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
    2023-06-07
    388人看过
  •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程序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程序如下:各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上述申报资料,检查各种资料证明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合格。(二)检查、核实企业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损失金额。(三)对企业财产损失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对企业财产损失额超过1000万元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审批意见后,上报市局审批。
    2023-06-05
    267人看过
  • 申报个税扣除的方式有哪些
    申报个税扣除的方式有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1、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取得收入时,比如单位发工资,由单位申报扣除;2、自行申报要到次年才能享受扣除。一、申报个税扣除的信息填写出现错误会怎样纳税人不小心填错信息,应及时纠正;如果是纳税人故意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二、个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解析:1、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2、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
    2023-03-15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提前报废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5号公告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
    • 资产损失是怎样认定的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
      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 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
    • 企业发生的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汇兑损失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关于您提出的工伤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银行划款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可在税前扣除。对于汇兑损失,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
    • 企业破产后房产税申报方式改革
      澳门在线咨询 2025-01-05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房产税申报方式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进行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20〕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