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05:57:48 249 人看过

一、海事法院管辖刑事案件吗

海事法院,作为专门处理海事、海商等特定领域案件的司法机关,其管辖范围主要限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上,针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海事法院并不具备直接管辖权。

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通常由普通的人民法院,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设立的各级人民法院来审理。因此,海事法院不直接管辖刑事案件。

二、海事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1.海事法院主要管辖的案件类型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2.这些案件可能涉及海上航行、船舶碰撞、货物运输、海上救助、船舶抵押、海洋环境污染等多个方面。

3.海事法院的设立旨在高效、专业地解决这些特定领域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上运输秩序和海洋环境安全。

三、海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海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聚焦于走私犯罪领域。

1.根据《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侦查、处理走私犯罪案件。

2.海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等。

3.海关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严格的执法和高效的侦查手段,维护了国家进出口秩序和经济安全。同时,海关还与其他执法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犯罪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海事法院管辖《海商法》的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海事案件的专属管辖,是根据海事案件的具体性质确定案件由哪个海事法院审理,排除其他海事法院审理的一种管辖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也有三类:(一)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一、海商法海事诉讼管辖权归谁?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海船租用
    2023-03-28
    118人看过
  • 婚姻家事案件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2023-02-24
    283人看过
  • 专利纠纷和海事、海商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一、专利纠纷和海事、海商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1、专利和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规定如下:(1)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二、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1、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2、专利管理机关对上述纠纷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专
    2023-04-20
    388人看过
  • 军事法院刑事管辖
    一、军事案件的管辖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二、相关知识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法中的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
    2023-06-01
    406人看过
  • 海事海商刑事案件管辖相关问题有哪些?
    关于海事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已被学界和实务界关注已久,早在几年前就有学者提出涉海案件(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应由海事审判机关统一管辖的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也提出,要“改革海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理顺海事审判体制,科学确定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2016年5月7日,马耳他籍货船“CATALINA”号与我山东渔船“鲁荣渔58398号”碰撞,造成我国渔船19名船员死亡、失踪的重大事故。近日,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受理了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CATALINA”轮二副艾伦·门多萨·塔布雷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指定宁波海事法院作为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法院之后,该案开启了海事法院受理海事刑事案件的先河,在客观上推动了海事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这一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深化司
    2023-06-02
    102人看过
  • 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否有金额限制
    一、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否有金额限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海事纠纷提起诉讼的,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没有金额限制的,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等。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航标、钻井平台等设施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可航水域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5.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及水产养殖物的责任纠纷案件;6.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
    2023-06-01
    82人看过
  •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专属海事法院管辖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要看其符合的情形。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有三类:(一)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上三类。对于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管辖就要看该理货行为引起的纠纷是否是因为港口作业,或者是海上作业,或者是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引起的。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情形之一就属于海事法院管辖。一、海事案件的范围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统称海事案件。关于海事案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事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简称海事案
    2023-03-28
    130人看过
  • 我国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海事诉讼管辖
    一、我国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又称收案范围,是指海事法院受理海事案件的规模和程度。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4条对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84年和1989年,先后就海事法院收案范围作出过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又根据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习惯作法,在总结我国海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1年9月11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重新作了调整和规定,分为四大类共计63种案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3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海事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亦不审查和
    2023-06-06
    1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一、涉外刑事案件有什么涉外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2023-06-23
    204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
    一、法院对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地址: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第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第二、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应由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上述已经充分论述了本案应属买卖合同纠纷。在该车买卖过程中,xx公司采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请人住所地提取车辆得,合同的履行地毫无疑问是申请人所在地——xxxx,同时,申请人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的合同纠纷,无论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关管辖
    2023-06-11
    123人看过
  • 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管辖权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处理的规定。【本条释义】根据本条规定,对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这是因为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已经进行了一些工作,了解案情,由其继续审理,有利于及时结案。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必要的时候,主要是指,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不是主要犯罪地,如果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震慑犯罪分子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为有利时,可以由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023-06-11
    420人看过
  • 专门管辖刑事案件的法院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专门管辖指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在内的,依据职权范围对专门的刑事案件予以审判的法院。专门管辖是法定管辖的一种,是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上的一种分工,即确定某类案件归某种专门法院受理。刑事管辖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管辖并不是锁定的,还存在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被告人在几个人民法院的辖区内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因而就可能出现几个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复杂情况,那么,案件究竟应由哪个人民法院审判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第25条明确
    2024-03-21
    317人看过
  • 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如何管辖刑事案件?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本条释义】本条分为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都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主要是指本条第二款和本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的
    2023-06-11
    311人看过
  • 军队内部刑事案件是否由军事法院管辖?
    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中的军事法院是指犯罪地的军事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军事法院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但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则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分别管辖,涉及国家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法院对逃离部队罪既遂的裁量标准逃离部队罪,指军职人员故意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逃离部队,是指为逃避服役而擅自离开部队或者逾期拒不归队。法院对本罪的裁量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八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2023-07-06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案件属于海事海商法院管辖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海事海商法院是为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而设立的专门审判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海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解决的是法院内部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纵向分工。 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性质、标的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海
    • 离婚案件刑事审判管辖法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民事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两个法院的刑事案件一级办法院管辖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一般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无法确定谁最先受理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各方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4
      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案件法院管辖是如何的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 1、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