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困难遗属补助有哪些条件
除另有规定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事业单位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2004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按原办法执行。从2006年7月1起,计发基数调整为:工作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离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二、补偿项目
1、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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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享受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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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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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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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家属享受遗属补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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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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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享受遗属困难补助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0遗属享受遗属困难补助的条件例举如下: 1.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 2.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 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 因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可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以你伯母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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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遗属困难补助的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0根据你的问题,享受遗属困难补助的条件主要有四项: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补助对象是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需要在死者死后无主要生活来源,并不是只要遗属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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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5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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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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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三、企业离休人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