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权益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04:42 477 人看过

婚前房产的归属原则有:

1、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取得房产证,以出资人名义登记的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购房,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视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建立婚姻关系是夫妻共同财产。未建立婚姻关系的,法院在实践中一般按照处理彩礼纠纷的原则判决,出资人可以主张返还;婚后取得产权证的,为一般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归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屋产权属于一方。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的,房产属于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但是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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