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的种类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9 23:16:09 461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的种类是哪些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分为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供应,即所谓“一级市场”;存量部分即通过现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的供应,即所谓“二级市场”。存量土地实际被现有土地使用者控制。

二、如何准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每一块土地的实际使用年限,在最高年限内,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商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合同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些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为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的范围限于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地上权,是使用权人在国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地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的分类情况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集体建设用地有: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住宅可否买卖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
    2023-07-05
    353人看过
  • 建设用地的分类如何确定
    建设用地的分类如何确定确定建设用地分类的方式是:按使用土地性质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土地权属、建设内容可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可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的分类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
    2022-07-02
    406人看过
  • 建设用地有什么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建设用地有什么类型建设用地,顾名思义,是用于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这种土地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土地的承载力,而非以获取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1.它涵盖了广泛的用地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2.直接为农业建设服务的用地,如打谷场、暖房、排灌站等,被称为“农业建设用地”,而其他则归类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二、建设用地利用分类建设用地可以根据其附着物的性质和利用状况进行细分。1.按附着物的性质,建设用地可分为建筑物用地和构筑物用地。(1)建筑物用地指的是用于建设人们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的土地,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2)构筑物用地则是指用于建设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的土地,如水塔、烟囱等。2.按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可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旅游
    2024-08-01
    157人看过
  • 建设用地类型及审批权限有哪些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审批权限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023-08-18
    95人看过
  • 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哪些基本类型
    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2)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4)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旅游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厂、高尔夫球场等用地;(5)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事训练、军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6)其他建设用地,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容积率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
    2023-06-12
    192人看过
  • 农用设施用地能建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用设施用地能建哪些农用设施用地可以建设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
    2024-01-31
    202人看过
  • 土地权属设定登记有哪些种类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初始土地登记后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3)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4)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5)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初始土地登记后,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6)集体土地所有权设定登记,是初始土地登记后,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的土地登记。(7)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初始土地登记后,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集
    2023-06-15
    184人看过
  • 公司设立类型有哪些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采用准则主义,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审批的外,只
    2023-02-20
    131人看过
  • 集体用地分为哪些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一、集体用地分为哪些种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贷款吗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集体建设用地除由法律规
    2023-07-20
    408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用哪些种类
    一、征地补偿费用哪些种类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5、社会保障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
    2023-05-09
    172人看过
  • 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划拨成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其他费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包括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等,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地面建筑物进行拆迁的应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4-05-01
    142人看过
  • 重新分类三调建设用地
    1、一级类土地共设3个。这三个分别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土地类型的界定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第四条第三款的条例规定。2、二级类土地共设15个。原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8个一级类土地中的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和后面新设的“其它农用地”等5个地类共同来构成农用地。要说明的是,原来城市土地分类的商服、工矿仓库储物、公共建筑、公用设施、住宅等5个一级类土地和原来两个分类中皆有的特殊用地、交通用地(农村道路除外与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水域中分离出的水利建设用地等一起总共8个地类构成了建设用地。原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未利用土地(田坎除外)和未进入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一起组构成未利用地。3、三级地类共设71个。是在原先两个土地分类的二级地类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归并、增设而来的。最新标准详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与含义,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商服用地、
    2023-07-16
    197人看过
  • 哪些种类的违建是不允许拆除的
    一、哪些种类的违建是不允许拆除的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3.拆除违建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农村违建房有权要求对方在限期内拆除,并将土地恢复原状。另外,乡、镇人民政府还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要求在限期中将违建房改正过来,若是逾期不改正的话,则将违建房进行拆除。二、违章建筑被拆迁要补偿吗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
    2024-01-07
    398人看过
  • 哪些是用益物权的种类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益。这是所有权分离出来的权能,表现的是对财产的利用关系。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有何区别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因此,用益物权都是主权利。而担保物权系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其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
    2023-07-07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建设用地有哪几种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农村建设用地有哪几种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
    • 综合类建设用地转让有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那么建设用地转让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 按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分为: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4、旅游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
    • 建设用地分类简介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具体分类如下: 1、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 2、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3、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
    • 土地的用途有哪些土地的种类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