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7:44:45 52 人看过

1、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3、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4、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宅基地使用权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
    2023-04-05
    16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登记材料有哪些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符合建设项目规划的材料;(3)房屋竣工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证明;(6)其他必要材料。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办事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和方式: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房屋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或代码证,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三)核准备案或投资计划证明;(四)土地使用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规划部门验收合格章);(六)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图纸;(七)房屋测绘成果;(八)房屋坐落证明;(九)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申请表格: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下载中心:个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单位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办事程序:(一)新建房屋竣工测绘;(二)申请人持登记资料到登记窗口申请登记;(三)登记受理人员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登
    2023-08-09
    380人看过
  • 兰州地役权登记办理规定
    1、按照约定设定地役权,当事人可以持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地役权合同以及其他必要文件,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2、经依法登记的地役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地役权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证实变更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一)地役权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发生变化;(二)共有性质变更的;(三)需役地或者供役地自然状况发生变化;(四)地役权内容变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役地分割转让办理登记,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应当由受让人与地役权人一并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3、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地役权转移合同等必要材料,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申请需役地转移登记的,或者需役地分割转让,转让部分涉及已登记的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地役权转移登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拒绝一并申请地役权转
    2023-05-29
    260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收费吗
    宅基地使用权证相当于农村宅基地的“身份证”,有了宅基地证,农民就告别了“有地无权”的历史,开启以证管地新模式。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收费吗?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不收费。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对老百姓有啥好处?1、产权更明晰。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邻里土地纠纷、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2、权益更有保障。房屋作为农户的不动产,由于没有办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无法进行抵押贷款,农户生产发展受到融资制约。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既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也将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民住房财产权的转让、抵押、担保等行为创造条件,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益。3、管理更和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还能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止违法违章建设等乱象,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4-04-18
    343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其申请登记的资料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其申请登记的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
    2023-04-30
    33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所需资料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1)申报。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当填写了申报表后,就有相应的国土部门,对宅基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比如实地审查宅基地的权属性质、范围、界限、、界址、用途。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4)审批与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以(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
    2023-03-05
    282人看过
  • 兰州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兰州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有哪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
    2024-01-27
    419人看过
  • 铜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步骤
    办理流程受理收件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1、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利人与申请主体一致性。2、继承的范围与相关证明材料的一致性。3、税费缴纳情况。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1、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利人与申请主体一致性。2、继承的范围与相关证明材料的一致性。3、税费缴纳情况。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
    2023-05-28
    231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所需材料
    1、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划拨转出让的:(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2)土地出让合同(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规划要点(复印件)(4)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应提交成交确认书(复印件)2、以划拨方式取得依法转出让的:(1)出让合同(原件)(2)用地批准文件、转让合同(原件)(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出让价款缴纳凭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优化国有土地资产配置,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利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后管理是指对已批准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利转移、改变用途及他项权利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三条市县(区)各级国土资源
    2023-08-18
    98人看过
  • 兰州土地使用权登记审核层级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审核层级表序号业务类型登记业务名称审批层级办理时限(工作日)首次登记首次登记三核转移登记转移登记三核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三核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二核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二核抵押变更登记二核抵押转移登记三核抵押注销登记窗口受理记簿更正登记更正登记二核异议登记异议登记窗口受理记簿异议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续查封登记解封登记其他登记类型补证(换证)登记二核
    2023-05-29
    386人看过
  • 因继承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申请登记的材料
    依据我国是的法律的规定,因继承导致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申请登记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2、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2023-06-18
    4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下列情况下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二、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是否本村集体户口等);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1)申请人现有的宅基地情况;(2)对申请人拟发放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宗地草图等;(3)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情况,在村集体公布情况的说
    2023-09-17
    130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要求
    (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三)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宅基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要件和限制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那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具有特殊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转让行为的双方都必须是其自身真实意思表示之外,合法有效的转让还应该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双方都是同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三是得到村集体的同意。1、双方都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衍生权利,因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严格的限制。为了防止农村集体用地面积的减少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保障,转让双方都必须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案中,原告张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2023-07-04
    198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步骤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登记程序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权利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
    2023-07-06
    31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宅基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资料,要求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用权首次登记t(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t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t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婚姻证明包含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权利来源证明材料。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个人建房质量承诺
    • 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能否办理房产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1
      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一、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收费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宅基地使用权证相当于农村宅基地的“身份证”,有了宅基地证,农民就告别了“有地无权”的历史,开启以证管地新模式。
    • 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怎么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
    • 集体宅基地使用权使用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08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3、户口簿复印件;(2份)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7、平面图;(1份)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