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并发症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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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学理论上对并发症含义的模糊性和随意性,因此审判实践中对是否属于并发症,法官并不特意去查明,对医方提出的以并发症为由免责也多不采纳,仍依据侵权构成三要素进行审查,着重查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一般来说,可以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对于不能预见的并发症,如没有违反诊疗常规或规范,可以免责;如有违反诊疗常规或规范,且不能排除对并发症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不能免责。
二是可以预见、不能避免的并发症,可以免责。
三是可以预见、难以避免的并发症,要看医方是否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违反诊疗常规或规范,且已尽到高度之注意义务,可以免责;否则不能免责。
四是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并发症,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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