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纳税申报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1:23:46 157 人看过

纳税申报

第三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第三十一条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第三十二条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十三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第三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第三十六条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据统计,截止今年四月底,全国已有100.6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其中,山东(不含青岛)、辽宁(含大连)、新疆等地推行工作已全面完成,江西等地一些地区也将在五月底以前完成推行工作。今年五月初有26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这些企业每户每月手写版专用发票(以下简称手写版发票)开具量约为8张,每张发票税款约为0.5万元,估计这些企业五月份将开具200万份手写版发票,涉及进项税额抵扣在10亿元左右。

根据防治非典肺炎工作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原定在六月底前全部取消手写版发票的期限将向后推迟一段时间。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在确保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防治非典措施的前提下,抓紧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为防范犯罪分子在手写版发票取消之前乘机作案偷骗国家税款,加大打击虚开手写版发票偷骗税款的力度,总局将《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时间落实。

本通知前三项要求均是减少手写版发票抵扣的税款,包括不允许开具跨地市手写版发票、减少万元手写版发票的发售数量、将万元手写版发票改为千元版等。其中自今年7月1日起不允许开具跨地市手写版发票是主要措施,请你们务必在限期内通过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税务机关代开手写版发票两项措施落实。在落实这三项前提下,再利用后几项措施加强抵扣税款的审核和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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