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与患有非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02:14 434 人看过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需等到职业健康检查后确定无碍后才能够终止;

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结束经诊断非职业病后才可终止合同;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合同到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待女职工哺乳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只能等到退休时才可终止合同;

7、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实践中各地有不同意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持该意见,上海除外)

10、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解除员工劳动关系怎么赔偿工伤工亡
    员工工作上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必须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公司强制解除员工劳动关系怎么办?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要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
    2023-08-05
    256人看过
  • 员工患病3个月未上班,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员工患病3个月未上班,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2023-06-14
    44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因职工工伤解除劳动关系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023-06-14
    397人看过
  • 能否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与拖欠工资有直接关系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事情,可能是因为公司确实资金出现问题,也可能是用人单位故意的。不管怎样,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企业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
    2023-07-11
    191人看过
  • 员工被公司辞退有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经济性裁员怎样补偿,不得裁减哪些人员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得裁减以下人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二、法律允许辞退孕妇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
    2023-06-21
    222人看过
  • 员工工伤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定。工伤10级要赔偿多少钱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者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后者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其具体标准由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
    2023-07-05
    24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非法解除
    一、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非法解除1、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工伤认定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
    2023-03-16
    10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如何解除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公司注销是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则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决定解散的,要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才可以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在清算期间,公司尚未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仍然存续。公司决议解散是公司终止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个原因,但是公司解散是一个过程,在公司注销登记前,公司还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仍然需要留用一部分劳动者。试用期怀孕应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2023-07-08
    455人看过
  • 公司能否解除怀孕女工张某的劳动关系?
    [案情]2003年3月,女工张某进入深圳市福田区某公司任采购员,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6月,张某到医院作身体检查时得知自己已怀孕。事后张某将自己怀孕的事告知了公司领导。2003年7月,公司以结束试用期为由辞退张某,并不给张某任何补偿或赔偿。公司辞退张某并不予补偿或赔偿的理由是:张某工作未满6个月,还处于试用期,而根据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者(包括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员工任何补偿或赔偿。张某不服公司的决定,经协商未果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结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某的仲裁请求。[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否正确?公司能否解除张某的劳动关系?[评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正确的,公司不能解除张某的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2023-06-09
    272人看过
  •  员工与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程序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采取哪些方式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解雇员工,包括: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劳动者同
    2023-08-26
    455人看过
  • 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在哺乳期内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不能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合同不会自动解除或终止,如公司无理由解除或终止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则公司须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且该女职工是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妇女在怀孕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即使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合法的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二、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需要延期到女职工相应情况结束。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2023-03-22
    94人看过
  • 公司降低待遇,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2zgm1435131173: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个月底就要到期了,公司的效益不好,现在要更改新的工作模式,比如以前的很多待遇、年假、节假日、双休都没有了,公司的名称也更换了,还要我们和一个新的公司签订合同。我们都不想签订这个合同,要是不签订这个合同的话,我们算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你们因公司降低待遇而不续签合同,不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
    2023-04-22
    119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能否随意解除?
    公司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需要解除。下列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者为保"饭碗"签空白劳动合同结果中招(庄豪绘)单位拿来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你会签吗?如果你草率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可能会不慎中招。而且,即使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也大多赢不了官司。为此,市总工会公职律师特地向职工发出忠告:空白合同签不得。为保饭碗签了字陈先生是位技术人员,去年他应聘到本市的一家工具公司上班,单位与他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3个月后这家工具公司却要求陈先生与本市的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否则就不予录用。为了保住饭碗,陈先生不得不在这份合同上签了字。过了一段时间,单位又拿出了一份空白合同让陈先生签字,他也照签不误
    2023-07-03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 更多>

    #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5
      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知;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 工伤期间公司能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能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11
      1、可以解除合同,但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就不能解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
    • 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同意解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解除后,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
    • 工伤六级伤残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如何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持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 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年后解除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4
      要看你的选择: 1、解除劳动关系,那肯定是年前比年后好啊,延迟转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真要仲裁起来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日期转正的;所以如果年后发生劳动纠纷,事情会很麻烦。建议这几天和员工沟通离职。 2、如果打算让人家留下,那可以商量一下转正手续另办,但是需要她端正工作态度,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