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用的竞争式合同是要式还是不要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55:08 234 人看过

国际贸易合同易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要约或承诺不需要书面订立或证明。我国现行民法典也规定,除法律或当事人约定外,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因此,如果没有法律或其他行政法规,国际贸易合同就是不合同。

技术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由此可见,在我国技术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十一条

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

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

第十二条

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盘、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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