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可以适用于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12:03 192 人看过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适用于以下情况:

1、根据主刑确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必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

一、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多久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多少时间?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如果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如果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怎么计算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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