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27:14 324 人看过

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

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有行政拘留,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中有行政拘留,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是包括行政拘留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法律规定中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参照《行政处
    2024-01-19
    3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无照经营的怎么样处理
    一、行政处罚法对无照经营的怎么样处理行政处罚法对无照经营的处理标准是:1.行为人无照经营的,依法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2.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二、无照经营的行为有哪些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
    2023-09-03
    191人看过
  • 当场决定行政处罚的金额是怎样规定的
    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4-01
    24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能力处罚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1)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教育法中针对法人组织的能力罚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指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限制或剥夺招生权或办学权的处罚形式该项处罚的法定条件多在教育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规定了对民办学校予以该项处罚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对普通高校的停止招生和停办处罚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相应该项处罚的条件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停止其办学权利的处罚这是较为严厉的处罚形式需要说明,在教育法中因违反教育法规范予以能力罚的对象不限于教育机构,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同样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停止或
    2023-02-19
    197人看过
  • 治安处罚条例销毁行政处罚证据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治安处罚条例销毁行政处罚证据的规定是怎样的?1、书证:一是应提取原件并由原件持有人签章;二是提取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单位或个人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是提取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必须经笔录当事人签章,当事人拒绝签章的,由笔录人在笔录上注明原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物证:应提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当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取样本即可。3、电子证据:在提取与证明案件事实有关的录音、录像、电影胶片、计算机软件、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划拨、电子公告牌记录等电子证据时,一是要提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二是要注明制作方法
    2023-04-13
    7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无主财产处理方法是什么
    如果是遇难者遗留的遗产,则应当由他的继承人予以继承,并取得所有权。即使是遇难者遗留的遗产为无人继承的遗产,也应当按法律的规定,收归国家或者收归集体所有,一般不会形成无主财产。在农村,所有的农户废墟中的物,即使无人认领,也都是本村集体农民的遗产,无人继承,也都由村集体取得所有权,不会成为无主物。只有那些无法确定究竟是谁的,也无人认领的物,才可能成为无主物。法律上没有规定无主物先占取得制度,故不适用先占取得规则,拾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应当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査。经审查核实,认为财产有主,申请不成立,判决驳回申请,终结审理;如果一时不能査到财产所有人,又不能马上确定是否有财产所有人,便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如在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
    2023-02-22
    117人看过
  •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一节一般程序第七条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八条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第九条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第十条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补正。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书证。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
    2023-06-02
    194人看过
  • 盗窃财物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财物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盗窃财物行政处罚标准是需要按照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盗窃可以是一般违法行为,还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盗窃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1、立案:发现盗窃行为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
    2024-01-26
    76人看过
  • 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一、首先要纠正,不存在民事处罚这样一个法律术语。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三、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
    2023-03-23
    3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一种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一种是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授权,规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这三种情况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处罚的内容、对象、结果都是有区别的。具体何种性质的行政处罚由哪一级别的法律法规设定,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来决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行政处罚的第一环节,是行政处罚的基础。但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
    2023-06-27
    96人看过
  • 损毁他人财物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一、损毁他人财物行政处罚是怎样的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均构成犯罪。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三、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
    2024-02-06
    122人看过
  • 法律是怎么规定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彩礼的法律归属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2023-08-05
    41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处罚没收物品规定如下:1、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2、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3、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对应当退还原主或者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原主或者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024-05-08
    322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在三天内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一、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
    2023-03-20
    39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处理主要针对非法财物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6
      对于没收的非法财物,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以外,其他物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主要是指违禁品。劣质腐败的食品等,这些物品对社会具有危害性,一旦传播开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这些物品一经发现,必须予以没收销毁。对于其他物品,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内部私分或者低价处理。
    • 处理警告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3
      1、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警告的行政处罚一般所采用的程序为当场作出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
    • 赌博行政处罚处分标准赌博行政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行政处罚属无效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对于无效行政行为,任何人或任何机关在原则上都不受其拘束。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 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其实所谓的行政处理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包括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也属于行政处理的一种具体行为. 2.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