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转制职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6:22:55 184 人看过

根据规定,由事业转为企业的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项工作一般应在转制后六个月内完成。已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对已签聘用合同的职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将原“聘用合同”变更为“劳动合同”,原“聘用合同”中有关内容与《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相抵触的,均应按《劳动法》等政策法规执行,不相抵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继续履行。对未签聘用合同的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实行聘用合同制,也未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也应当按有关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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