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致身体损害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6:02:58 76 人看过

1、关于侵犯他人生命权致其死亡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于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2、关于侵犯健康权造成身体损害的赔偿标准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健康权相关文章
  • 劝酒致使他人身体损害或死亡需要赔偿吗
    劝酒、陪酒使人喝伤、喝死,需要赔偿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不仅是善良风俗和基本道德的要求,更是于法有据的。尽管大多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都比较谨慎,往往组织调解结案,而不愿意作出判决结果。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着:“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哪些情况下要赔偿?律师表示,饮酒人身亡,下列几种情形,劝酒者要担责。1.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给予必要劝阻。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原来就患有疾病,酒后诱发身亡的,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如果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劝酒者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
    2023-06-13
    376人看过
  • 紧急避险可以损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吗
    紧急避险不可以损害他人生命。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如果因紧急避险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避险过当,紧急避险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处罚。避险过当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5-02
    77人看过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是人格权纠纷。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024-07-23
    390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客体为生命权或健康权
    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分歧总是围绕着患者的人身健康是否受到医疗行为的损害,以及这种损害是否是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展开的。换句话说,医疗纠纷是围绕该医疗行为是否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治疗和操作等,同时该错误的医疗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而展开的。一、引起医疗纠纷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引起纠纷的原因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康复、预防保健及其他应就诊人的要求而实施的针对就诊人的人身健康的特殊服务行为,而不是其他原因。二、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医方”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这里说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医护人员,还包括负责管理和后勤的工作人员,因为医疗行为不仅仅是单纯的诊疗护理工作,而是一个包括组织、消毒、配药等诸多环节在内的完整系统。这个复杂而又互相关联的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导致系统失灵,造成损害,引发纠纷。而“患方”不仅指患
    2023-03-24
    86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258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1、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2023-06-08
    303人看过
  •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对于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赔偿责任这一议题,我们应当关注以下各项内容:首先,必须支付的基本赔偿支出涵盖了诸如急救措施所产生的必需医疗费用、丧葬手续费、以及对死者生前有赡养关系者所需的生活保障方面的经费;其次,对于受害方的精神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慰籍,比如死亡赔偿金额等相关概念;此外,还应了解到,在法律赔偿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多种额外开销。最后,值得强调的是,生命健康权益,它不仅是个人能够维持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同时也反映出他们在社会中的生命安全利益和生理机能的平衡以及维护健康利益的重要意义所在。因此,生命健康权,作为每一个自然人都享有的基本权力,其地位至关重要,为各种人权和人身权益提供坚实基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2024-08-21
    249人看过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内容有哪些
    1.生命权生命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生命维持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受到侵害,以死者的近亲属为救济对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以及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实施加害行为致人死亡,又无违法阻却事由的,即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2.健康权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的内容:①健康维护权。②劳动能力保持权。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的侵犯。3.身体权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的内容:①身体完整性保持权。②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的,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须注意:与身体相连,不
    2024-04-24
    251人看过
  • 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
    一、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不一定。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因此,要区分身体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侵害了则定健康权,没侵害则定身体权。比如,同样是打一耳光,如果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时,则定健康权纠纷;如果没有造成这些后果,只是打了一耳光,则定身体权纠纷。再如,往他人脸上泼硫酸,会毁坏他人的脸部组织,构成侵害健康权;而往他人脸上泼脏水,通常不会给受害人造成组织的伤害,此时则构成侵害身体权。其次,侵害身体权有时会和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结合在一起,比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的同时也侵害了隐私权,又如,超市工作人员搜查顾客的身体,则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隐私权
    2023-04-30
    67人看过
  • 侵犯健康权一定侵犯身体权吗
    侵犯健康权不一定就是侵犯身体权,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二者的区别:一是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二是身体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健康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组织器官功能的完善性;三是身体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健康权则没有明显的支配性质。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方法由于具体情况的多样性,且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很难有一个唯一的方法,必须综合以下几种方法全面评定:(1)斟酌法也称综合因素法。它是指综合考虑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
    2023-07-31
    321人看过
  •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在什么方面?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在一下方面:第一种是犯罪行为,第二种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方式;第三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2024-04-24
    169人看过
  • 如何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地位,并受法律的保护。我们要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做到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的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一个生命比地球还重。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上侵害生命权的行为
    2023-06-08
    149人看过
  • 致人死亡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
    一、致人死亡侵权损害赔偿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男,31岁,汉族,锦州市*******司机,现住**市****开发区教师楼,系被害人张***的父亲。联系电话*********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年*月*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址同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男,36岁,**市***有限公司职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省**市**区*里*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男,*岁,司机,住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村。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住*省*市*区凌西大街20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二、请求判令三被告给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71673.7万元事实与理由2008年9月1日16时许,被告人李**驾驶辽g085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渤
    2023-06-05
    237人看过
  • 哪些行为侵犯了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项人身权。生命权是以生命安全为内容的、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的权利,侵害生命权是指不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侵权行为,其表现为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健康权利是以身体的内部机能和外部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一种人格权。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采取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不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有履行职责的权限,也不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采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受害人都有请求赔偿的权利。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有权使用武器、警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人民警察、武警部队人员等。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使用武器或
    2023-06-08
    434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权
    词条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

    #健康权
    相关咨询
    • 侵害生命权,对于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侵害他人生命权中,由于只有在剥夺他人生命之后才构成侵害生命权,所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清除危险等民事责任方式都不适用。由于受害人的生命已经终结,不可能对其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害,所以,在侵害生命权中侵权人一般只承担赔偿损失这一民事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死者家属支出的丧葬费用、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身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
      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
    • 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被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如下: 1.丧葬费。根据本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在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和受害人因伤致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相同,详见本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死亡赔偿金。根据本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 2022年撞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还是健康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8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 《》第119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