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的辨认和核实发生在哪个阶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7:24:55 66 人看过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第三十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第四十条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第四十一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五)证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第四十二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一)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

(二)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三)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四)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

(五)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因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结论进行质证。

鉴定人不能出庭的正当事由,参照本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对于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关系,并告知鉴定人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义务和故意作虚假说明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专业人员出庭进行说明,法庭也可以通知专业人员出庭说明。必要时,法庭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质。

当事人对出庭的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学历、资历等专业资格等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询问。由法庭决定其是否可以作为专业人员出庭。

专业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第四十九条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对与案件没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应予排除并说明理由。

法庭在质证过程中,准许当事人补充证据的,对补充的证据仍应进行质证。

法庭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除确有必要外,一般不再进行质证。

第五十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第五十一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所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一、质证的主体或客体是怎么样的?

1、质证的主体

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

2、质证的客体

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的客体是证据,其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属于质证的对象。法院应当将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予以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可以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就其调查收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问题提出质疑,但不能同法院就这些问题在法庭上进行质辩。这是由法院在诉讼的中立、裁判的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发现所收集的证据本身或收集证据的方法有问题时,应当自行撤回该证据。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交换证据是在什么阶段发生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的收集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指司法机关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它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在刑事诉讼中,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毁灭证据的,必须受法律追究。收集证据应当依靠群众,遵守合法和客观全面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
    2023-04-29
    493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第一个阶段是哪个阶段
    一、诉讼离婚的第一个阶段是哪个阶段1.诉讼离婚的第一个阶段是起诉阶段,在此阶段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接受材料后,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2023-06-16
    361人看过
  • 行政实施阶段的流程和方法
    执行的实施主要分为以下环节:1、执行的动员。指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组织者在组织内部,就上级决策、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对组织成员进行的宣传动员,使之理解执行的重要价值。2、执行的沟通。指系统为获得期望的执行效果,在内部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凭借一定方式交流相关执行信息,以谋求执行体系和谐有效运转、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的管理手段。3、执行的协调。指行政领导者通过一定方式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组织内部各单位之间、组织的成员之间建立分工合作、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实现行政执行目标的管理活动。行政复议调解的关键环节2009年,江安县尝试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调解,平息纷争率达100%,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实践,笔者认为,复议实践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虽然不是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可以调解,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复议调解的范
    2023-08-05
    2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
    质证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以民事诉讼为例,审判长、书记员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宣读法庭纪律及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庭审按如下流程进行:1、原告宣读起诉状。2、被告答辩。3、原告举证。向合议庭和被告出具证据原件。4、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提交了一份5万元借条及对应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被告拖欠5万借款尚未偿还。如均有原件且属实,被告此时可如此发表质证意见:对借条和银行流水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但对其关联性不确认(认为无欠款或欠款金额并非5万),我方已全部还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在答辩期内提交相应的证据)。一、民事诉讼必须要个人举证吗民事诉讼当中是否必须要个人举证是要具体的案件来定夺的,有的案件需要举证,而有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或者自然的规定或者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等等,都不需要举证,举证的责任不同的案件
    2023-04-05
    287人看过
  • 股票发行审核阶段
    根据2000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规定,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为:1、受理申请文件发行人按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2、初审证监会对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同时,在初审过程中,就发起人投资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的意见。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将初审报告和申报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4、核准发行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意见进行核准。5、复议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股票发行价怎么定的一、股票发行价怎么定的1、股票发行价由承销银团和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定出。一般由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
    2023-08-17
    151人看过
  • 指定辩护存在哪个诉讼阶段
    指定辩护的开始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一)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应当是依法
    2023-04-21
    259人看过
  • 行政执行的三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实施程序,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执行的第一阶段是指挥,行政机关负责人需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指挥和协调,确保措施的顺利实施。这些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存款等,必须依法进行,且遵循法定程序,以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第一阶段是指挥。在这个阶段,行政机关负责人需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指挥和协调,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 具体来说,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因此,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行政执行的三个阶段:权
    2024-01-05
    390人看过
  • 对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审查分为哪两个阶段
    一、对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审查分为哪两个阶段1、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审查一般分为初步审查以及全面审查两个阶段。《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中,受案范围与受理范围之间的区别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主要是解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拥有司法审查权力。行政案件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而决定予以立
    2023-05-22
    165人看过
  • 刑事和解在哪个阶段
    刑事和解程序
    刑事和解程序: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和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适用于轻罪和过失犯罪,五年内无故意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可建议宽处理,检察院可建议宽处罚,法院可不起诉或从宽处罚。 刑事和解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的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和第289条的规定,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
    2024-01-05
    4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调解发生在哪个阶段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6-02
    148人看过
  •  公诉案件行政公诉的五个阶段
    一审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的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就应当开庭审判。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之后,开庭准备,之后,开庭,之后,审判,最后执行。一审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的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就应当开庭审判。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之后,开庭准备,之后,开庭,之后,审判,最后执行。 公 诉 案 件 审 理 的 基 本 步 骤公诉案件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庭前准备:公诉人需要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包括查阅案卷、收集证据、出庭前准备等。2. 开庭审理:庭审是公诉案件审理的核心环节,公诉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
    2023-09-07
    251人看过
  • 排除非法证据在开庭哪个阶段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解读:第一次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排除非法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均可成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一、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刑讯逼供一直是冤案的重要原因,它的危害并不仅仅是遭受暴力时身体所承受的痛苦,更大的危害在于被取证之后可能要承受的罪名和牢狱之灾。以往,对刑讯逼供的处罚,只能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而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在地位不对等、司法人员有所偏袒的情况下,遭受刑讯的嫌疑人很难证实“自己被刑讯”这个事实。要想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要注意:1、提出申请的时机:在签收《起诉书》或开庭审理时;2、提出申请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内容;3、找个好律师:在他会见你的时候,你就把自己被刑讯这事告诉他,把可供调查
    2023-03-22
    254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证据审核和鉴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审查案件:1.需要补交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2.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3.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A.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B.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3.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A.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过程;B.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二、审查起诉阶段鉴定:1.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需进行医学鉴定:(1)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医学鉴定;(2)可以由检察院进行【必要时】:A.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B.必要时聘请医学、专门鉴定机构鉴定人参加。(3)也可以由检察院送交由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2.精神病医学鉴定:(1)发现犯罪嫌疑人由患精神病可能的:检察院应当依有关规定
    2023-06-01
    219人看过
  • 认罪认罚是在哪个阶段签?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情结较轻的,应责令其具结悔过。认罪认罚书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询问结束了以后就签字的。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是指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而使用的法律文书。在作出责令具结悔过决定时,应当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间内具结悔过,并将悔过书送交公安机关。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要填写清楚具结悔过人的姓名、法律依据、具结悔过的时间等内容。(2)对具结悔过的原因要求逐项写清楚,并且要明确具结悔过人的悔过书中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3)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及时送达具结悔过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的悔过书,公安机关应当存入有关卷宗以备查。认罪认罚书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询问结束
    2023-04-18
    190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公正,以及证明当事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分为... 更多>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如何取得行政诉讼阶段的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调取证据的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对此进行了说明。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取得证据,限于两种情况: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止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2、人民法院依照申请取证的范围和条件(1)人民法
    • 诉讼中止发生在民事诉讼的哪一阶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诉讼中止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至裁判之前的任何阶段。
    • 民事调解发生在哪个阶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1
      民事调解发生在立案之前,期限为30日。
    • 关于行政诉讼共有几个阶段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5
      一、行政诉讼程序起诉阶段,原告应当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注意以下几点: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依据4、受诉法院的管辖二、受理阶段,法院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三、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
    • 商标价值在哪个阶段审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商标最初的功能是表示商品的来源,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商标表示的是商品的质量,彰示的是商品的声誉;商品的声誉是不断累积的,商品声誉的顶峰则是一种文化。商标作为附着于商品上的标志,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是想通过识别商标来选择厂商,购买在自已心目有信誉的厂商生产的商品。从商标使用者的利益来说,是想让消费者通过识别商标来购买自已的产品。虽然商标的使用增加了商品的成本,但商标的使用可以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