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08:42:40 377 人看过

土地增减挂钩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迁移到城市的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包括承包经营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

一、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应该归谁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根据以下情形决定归谁:

1、如果土地由老人一个人进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进行回收;

2、地确权是属于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确权的期限没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员继承。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考上事业单位农村土地还是自己吗?

考上事业单位农村土地是自己的。根据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地区发展的意义和影响分析
    入党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方案,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城镇建设抵扣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保护该区域的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供,也达到了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3)安置补助费。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2023-07-14
    349人看过
  • 增减挂钩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吗
    通过增减挂钩方式征收土地的,会涉及到征地拆迁。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第九条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转发
    2023-08-17
    3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20年后,土地归属谁
    在我国农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地,农民承包这样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一、林地承包的期限是多久林地的承包期限是七十年。依据我国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耕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一般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不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二、农村拆了宅基地会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
    2023-06-27
    444人看过
  • 补平衡、增挂钩与减挂钩的对比
    1、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不同点在于:第一点不同是两者出现前后不同,很明显占补平衡是前辈,增减挂钩是晚辈。2、两者出发点不一样,占补平衡立足于土地管理法,非农业建设项目(不管在不在计划内)占用耕地就必须得补充等质等量的耕地。简单的说就是不补充耕地就违法,前期什么土地预审程序就甭想过关;增加挂钩是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区和拆旧区是在计划内地安排补充等质等量的耕地的项目。3、增加挂钩有关键词挂钩,挂钩就是建新区和拆旧区是一一对应的,建新区和拆旧区可以同时进行动工;而占补平衡倒是没这个要求,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是马上要用到的,补充的耕地可以是系统中任意项目的剩余指标,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用。就是说占补平衡可以是用现成的等质等量的耕地来补充,而增减挂钩是新开垦开发整理项目增加符合要求的新增耕地,时序有差别。占补平衡什么意思占补平衡指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2023-07-13
    457人看过
  • 三清三拆后土地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三清三拆后土地归谁而对于我们中国来说,土地通常是归属于国家o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具体说来,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了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那么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地区的土地,绝大部分都由集体拥有。《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二、三清三拆三整治是什么三清三拆三整治是:1、三拆:主要是农村的危旧废弃房屋、露
    2024-03-10
    489人看过
  • 搬迁户土地以后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看具体情况定。《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的原则,搬迁户在搬迁后,原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所以搬迁后原土地归谁,将根据当地的搬迁政策来定,比如有的地区归政府所有,有些地区还是归集体所有。
    2024-04-14
    178人看过
  • 企业注销后土地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企业注销后土地归谁企业注销后,土地的归属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企业注销前的土地处理方式及改制协商内容:1.若企业在注销前已对土地进行了明确的处置,如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则土地的归属将依据这些处置方式确定。2.具体而言,若土地使用权已出让或租赁,则土地的归属权可能已转移至新的使用权人。3.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则土地可能作为股本由新企业持有。4.若采用授权经营方式,则土地由国家持股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等经营管理。5.若企业在注销前未对土地进行处置或处置方式未获得政府批准,则土地的归属可能仍属于原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但具体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认定来确定。二、企业注销土地如何处置企业注销时,土地的处置是一个重要环节。1.根据相关政策,土地的处置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以及保留划拨方式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
    2024-07-11
    384人看过
  • 户主毫不知情宅基地被增减挂钩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由于宅基地增减挂钩出现的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ii、诉讼的方式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户主吗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是归户主,每个家庭成员都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取得,户的每位家庭成员对该户取得的宅基地均享有使用权。但是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在实践中会存在宅基地使用权证只登记一人的情形,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
    2023-07-04
    493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
    一、土地确权后老人死了地归谁关于已故老年人土地权利的确权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首先,假设这是一块家庭承包土地,且尚未到达承包期的话,那么其权益便可依法由法定继承人接手继承;然而,需注意的是,只有身处本村的居民才有资格成为继承人,外来及他村村民则不享有此等权益。其次,若该土地为老年人独自经营承包的农地,当老人离世之后,该村委会有权收回土体。请广大农民朋友以此为准,及时确权登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
    2024-07-20
    471人看过
  • 宅基地拆除后土地归属于谁
    一、宅基地拆除后土地归属于谁房屋拆除后宅基地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二、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哪些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
    2023-09-10
    105人看过
  • 出让的土地被法院撤了土地证土地归谁
    撤销土地证本身就是错误理解,法院要做的是审查土地是不是依法使用,包括批准过程是否合法,继而判决是不是有土地使用权,法院一旦取消土地使用权,政府就不得不作废证件,当然他们就是不公开作废判决一旦生效土地证也是作废了。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
    2023-04-11
    189人看过
  • 增减挂钩如何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增加注册资本挂钩的补偿方式: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且对于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以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进行计算。增减挂钩如何补偿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三(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
    2022-07-01
    279人看过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的城镇建设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从而实现各类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一、如何让一般农田建的厂房合法耕地建厂房的合法化方式是,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二、未供即用如何处理供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行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中的未供即用行为。在对这类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几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征转
    2023-04-10
    195人看过
  • 2025年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归谁管
    在中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期届满之后,该村集体将有权重新安排土地的承包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承包方签署新的承包协议。在此过程中,作为发包方的村庄社区需要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随后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的议事和最终决策。通常来说,村庄社区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包时具备该集体成员身份的人员为基础,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均等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024-04-29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简介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城市建设用地增减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农村建设用地(即积平衡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新拆旧、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共同组成多个拟整理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市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现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增减联动项目流程:1。联动试点市县应进行专项调查,查明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的现状、所有权和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潜力和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了解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设、拆迁的意愿。2、联动试点市县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制定联动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联动试点项目区的规模布局,与城乡规划建立良好的联系。3、项目区实施规划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分类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和范
    •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上有增减挂钩的政策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4
      有的,但是会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 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1.增减挂钩内涵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
    •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流程: 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