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2014年3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有哪些修改?新《公司法》修改后的条款有哪些变化?新《公司法》修改内容如何解读?新公司法有12项修正案。以下是您对新《公司法》修正案的解释:第一,删除新《公司法》第七条第二款“实收资本”的解释:
实收资本不再计入公司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仍然从某些方面决定了公司的财务实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的责任就越大,因此,仅仅因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认缴制,就任意认缴是不现实的,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有全体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认缴的出资额”解释:有限公司不再具有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即:,他们现在只需花一元钱就可以注册一家有限公司。第三,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p>解释:
关于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还有其他规定,主要是《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关于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商业银行法》关于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条例》中《保险法》对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规定了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新《公司法解释》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因本次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规定,30%的货币贡献自然会失去意义
一些有技术背景的企业家不再投资技术,但由于需要30%的现金支持,他们在创办公司时进退两难。修改后,新《公司法》第二十九条删去解释:
设立公司的出资必须经会计师验资的规定将完全取消历史。成立公司的费用将大大减少。第六,新《公司法》将第三十条修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解释:
股东的出资,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所认缴的出资后,可以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直接申请登记,无需验资
无需开户验资缴纳注册资本,手续更简单
7.新《公司法》规定:,删除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及其出资额”的规定。解释:需要向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出资事项,不再包括其出资额,新《公司法》删除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新《公司法》解释为:取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创业将第77条改为第76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或者依照公司章程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原主要区别之一是:最低注册资本的差额。《公司法》修改后,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有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p>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解释: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需要考虑后续融资的可能性,在发起人未缴足出资前,不得再次募集资金,即:,新《公司法》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认购本章程规定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p>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新《公司法》删除了第178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时解释为:,取消了法定分期付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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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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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哪些新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根据最新公司法的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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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修改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1、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例如你想注册100万的公司,注册时直接写注册资金100万,出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