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1 13:40:08 315 人看过

专家鉴定组在确保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前提下,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及其独特性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得出鉴定结论并编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相应主要内容。

专家鉴定组在确保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前提下,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及其独特性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得出鉴定结论并编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相应主要内容。

医 疗 事 故 专 家 鉴 定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素材2中的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专家鉴定组需要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此外,专家鉴定组还需要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过失。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综合分析病情、个体差异,按照标准判定等级,并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及其独特性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得出鉴定结论并编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相应的内容。根据素材对中的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专家鉴定组需要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此外,专家鉴定组还需要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过失。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综合分析病情、个体差异,按照标准判定等级,并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损害责任相关文章
  • 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2.主观上存在过错;3.有损害结果发生;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对于医疗事故而言,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二、医疗机构的过错有哪些医疗机构的过错如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
    2022-11-04
    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前面所述的各种区别,直接结果就是造成赔偿数额的差异。其中主要差别就在于“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非事故医疗损害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2023-08-12
    108人看过
  •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
    2023-04-10
    188人看过
  • 医疗损害可以依据事故鉴定报告吗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
    2023-02-11
    388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不同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医学会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
    2023-05-22
    2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若医疗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医疗事故,则医患双方应遵循相关法规,以严谨专业的精神商讨并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及其亲属有权利向医院方面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费用在内的赔偿请求:即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多项费用,此外还涵盖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项特殊费用。然而,关于各项费用的确切金额与赔付标准,必须由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后予以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
    2024-08-09
    2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与医疗人员的责任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鉴定常识医疗事故鉴定常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
    2023-07-03
    74人看过
  • 医疗损害的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一、医疗损害赔偿怎么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
    2023-03-25
    41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为什么是过失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失行为所占比重(医疗过失参与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
    2023-04-06
    176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为轻微责任赔多少
    一、医疗损害鉴定为轻微责任赔多少医疗损害鉴定为轻微责任,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造成患者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患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二、医疗损害鉴定为次要责任,该怎么赔偿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法院判决主要依据医疗损
    2024-01-31
    166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则是《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以及各省市地区《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等。(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
    2023-06-19
    47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应由哪些组织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证据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一、医疗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分配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二、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如何举证1.举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举证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3.举证患者存在人身损
    2023-06-25
    487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所需材料清单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所需材料清单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所需材料清单如下: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二、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2024-01-24
    72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举证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四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一、医患双方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应按以下方式划分: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
    2023-02-27
    322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2.主观上存在过错;3.有损害结果发生;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对于医疗事故而言,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二、医疗机构的过错有哪些医疗机构的过错如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
    2022-11-04
    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3、赔偿数额前面所述的各种区别,直接结果就是造成赔偿数额的差异。其中主要差别就在于“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责任与非医疗事故责任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等。非事故医疗损害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2023-08-12
    108人看过
  •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
    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
    2023-04-10
    188人看过
  • 医疗损害可以依据事故鉴定报告吗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了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
    2023-02-11
    388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不同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7个配套卫生法规文件,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同时参照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二、鉴定程序不同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各级医学会组织进行。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医学会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则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
    2023-05-22
    29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若医疗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医疗事故,则医患双方应遵循相关法规,以严谨专业的精神商讨并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及其亲属有权利向医院方面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费用在内的赔偿请求:即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多项费用,此外还涵盖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项特殊费用。然而,关于各项费用的确切金额与赔付标准,必须由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后予以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
    2024-08-09
    23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更多>

    #医疗损害责任
    相关咨询
    • 重新申请医疗医疗损害责任鉴定能干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4
      病人可以申请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到达医学会后,当事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等。如果一方不愿意或不能一起到现场办理手续,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并与对方协商。这是双方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与医疗机构协商
    • 法律依据有哪些一级医疗损害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3
      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一般为具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申请书有没有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需要说明相关的事实请求以及理由,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如果发生争议,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一年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
    • 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一、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
    • 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9
      医疗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有违反诊疗法律、法规等规范;以及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