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02:40:30 168 人看过

1.所有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出卖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如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签约时应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以出卖人的身份签署合同,并要求继承人的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出卖人应于何时办理完毕继承手续,将房屋登记在出卖人名下,由其来履行房屋出卖合同;

3.产权人去世后,产权人名下的房屋产权并不是都作为继承财产处理,如果A和B是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A名下,现A去世,但该房屋所涉及的继承应当首先将B的一部分份额分割后,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4.继承人不唯一但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权参考模板

5.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参考模板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进行买卖,需要先办理继承,继承之后才能进行买卖。

一、老公去世房子可以不过户吗

老公去世房子可以不过户,但是如果不过户,继承人虽然可以居住,但不能出售买卖房屋。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只有通过过户的方式不动产才能够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成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的权利。遗产法定继承,如果要过户需要办理公证,公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通过诉讼进行继承分割。房屋转移到现存人的名下才可以进入交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只享受一宅。按照法律规定,在农村应该享受房屋买卖权利的人1、必须是本村的村民。2、这个人在村里没有住宅。3、再一个是本村的居民因为结婚、分居、分户这样也可以购买房屋;同时规定卖房的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另外对于不属本村村民可以在本村享受宅基地,国家有几个特殊规定:1、是在外面当兵的现役军人也可以在村里没有居住的情况下可以购买;2、是退离休的干部、职工,回原籍落户的,在农村确无房居住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3、其他的几种情况必须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做出特殊规定的。否则其他人不得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村自建房买卖应注意什么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
    2023-06-20
    158人看过
  • 涉外房屋买卖委托书应注意事项(卖房)
    涉外房屋买卖委托书应在注意事项:1、中文姓名。如委托人是外国国籍,则需委托人出具一份自己在中国所使用中文姓名的声明公证,或者在委托书中明确写明自己的外国名字和在中国使用的中文姓名。2、证件号码。委托人现使用的证件号码与当初办理房产登记时使用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必须在委托书中写明原来购房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3、房屋坐落。委托书中提及的房屋坐落必须要与房产证记载的房屋坐落完全一致。4、关系。如委托书是夫妻双方共同出具的,需在委托书中写明夫妻关系。5、委托事项。委托书中的委托事项需明确、准确、具体。办理出售房屋登记受理时,所需写明的委托事项为:①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②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售房屋的登记、领证手续;③代为交纳相关税费;④协助买方办理贷款及代收售房款(包括收取银行下款);⑤代为修改房产证密码;其余委托事项根据当事人实际委托需要自行补充。6、其他注意事项。①如需约定份额并出售份额,
    2023-06-10
    179人看过
  •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进行产权调查是第一步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买方应对所购买的房产进行产权调查,以确定出售房产是否产权人本人。买卖双方商谈的房价、付款方式、买方交付立约定金等都应签订书面协议,避免一方事后反悔,口说无凭。买卖双方应事先了解此次交易时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尽量避免实际发生的交易费用与自己的经济预算产生冲突。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约定以下条款:具体办理权利转移登记的时间;买方支付每一笔购房款的数额、期限及方式;办理房屋交接的条件及时间;房屋剩余维修资金的归属,有线电视、煤气等附属设施的初装费承担问题;若有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的,应列明清单;卖方户口迁出时间以及卖方未按时迁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卖方原已将房屋出租,租赁关系的转移问题;卖方原先有银行贷款的,应约定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手续的时间;买方如需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的,应约定申请贷款的额度及期限。交房时,应结清水、电、煤气
    2023-06-10
    276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有什么注意事项,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怎么办
    一、买卖二手房有什么注意事项1、产权人未签字一些业主为了卖出更高的价格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在放盘时就找好了“后路”,比如自己名下的房产,以配偶或亲属的名义到中介机构放盘,或者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单方放盘,而一些中介机构为抢房源根本不加审查,在这种情形下,因为签订合同主体并非房产所有人,卖方签约后一旦不想卖房,可以“名正言顺”地毁约,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而按法律规定,法院也只能判合同无效。2、了解房屋的性质由于国家对一些特殊种类的房产在交易时有限制性的交易规定,作为购买人一定要了解,你所购买的房屋属性是商品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等中的哪一类。3、合同约定不明引起争议二手房交易绝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买卖房屋的合同文本也由中介提供格式文本,这些格式合同对一些内容约定不明确,是产生交易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纠纷症结:违约责任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但现行的中介合同文本对这一
    2023-02-26
    324人看过
  • 老人去世后安置房继承的注意事项
    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5、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
    2023-07-05
    349人看过
  • 上海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上海属于限购城市,所以即使是上海户籍,买房也并没有那么容易。上海房屋买卖需注意一下几点:(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3)上海市房管局曾对单身沪籍人士购房问题作出解释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2、非上海户籍买房政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在本市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沪籍人士要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2)是该家庭在沪无房;(3)是
    2023-03-17
    480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结清水表账单。交房之前,买家要询问卖家是否已付清水费,同时别忘了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水费账单收据。(2)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3)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4)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以免影响来年供暖。(5)结清电话费。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条电话线路,买家要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
    2023-08-15
    52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购买别人的安置房需注意什么
    1、注意产权问题。2、房屋质量问题。因安置房的利润受限,部分建筑商可能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3、贷款问题。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以办理贷款。4、时间问题。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此要事先了解清楚。5、注意房屋设计问题。安置房小区的条件与其他商品房小区相比有差距,例如电梯的配备等,购买安置房时需要考虑清楚是否可以接受。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
    2023-07-05
    99人看过
  • 小产权房屋买卖注意什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贷款支付,需要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等。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公证的。一、小产权房屋买卖注意什么小产权房屋买卖注意以下问题:1.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小产权房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2.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3.小产权房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
    2023-06-04
    467人看过
  • 未来房屋是否可以买卖,购买未来房屋的注意事项
    1、由于房地产销售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本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进行了限定,不涉及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预购人转让未完成预售商品房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因此,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可以转让和出售,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第二,购买房地产时应注意什么。购房者通过查验房地产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了解房地产开发商预售行为的合法性。在购买房地产时,必须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和声誉。房地产的商业业绩和声誉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购房者可以将其购买的房屋能否
    2023-05-08
    132人看过
  • 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处理
    首先开具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准备继承资格的资料到房管局以继承方式过户房屋。一、房子继承不公证可以直接在房产局过户吗房子继承不公证不能直接房产局过户。遗产继承房屋公证后不过户不能直接交易。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公证,但是实际情况是房管局只认法院的判决与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书。因为缺少公证书,到时候继承人之间纠纷会导致变更登记错误的出现。公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1、到公证处接受当面询问领表;2、按要求填表后,携死者的所有合法继承人以及死亡证明,户口本,所有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3、在继承公证书上,除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声明放弃继承权。然后就可以领取公证书,拿公证书就可以到税务局交税,房管局过户。二、配偶死亡房产如何过户配偶死亡房产过户方法如下:1、配偶死亡时留有遗嘱:配偶死亡且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有需要的话,健在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
    2023-03-25
    197人看过
  • 卖房人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不要全权委托公证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控制自己的房产。二、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旦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三、钱款的收取要谨慎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
    2023-05-05
    106人看过
  • 房主去世前的房产证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产证过户前原房主死亡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之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房子过户找不到房主怎么办过户一定是要有房产证上的人同意,或者是房产证上人所全权委托的人,不然是没办法过户的,如果第二房主是第一房主的全权委托人就可以找第二房主。如果无法和对方联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起诉解决。其中购买二手房时,房主不给过户的,购房者可以要求房主办理过户登记,如果不办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
    2023-07-06
    288人看过
  • 房地产新政下的房屋买卖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房产调控政策影响能否就此解除合同?自去年国十条颁布以来,中央和地方政策频频出台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家限贷,限购,禁购等房产调控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民法上不能预欠、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形,因此,政策不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但可归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3条款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据此,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因限购、禁购无法履行的合同该怎么处理?调控政策出台前订立的合同确因限购、禁购政策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请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运用定金罚则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付,但同立订合同而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可酌情考虑。3.可否以限贷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未明确是以转款方式付款的买受人以限贷政策影响为
    2023-06-10
    7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后, 产权人去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3
      房屋买卖后,产权人死亡的,房产过户的问题根据过户方式、对象等来确定。比如,房产归属。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证如何更名给另一方?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
    • 购买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对买方有力,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15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需要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应注意审查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
    • 使用权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注意事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1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不能买卖。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因为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使用该房屋的人无权处置该房屋,买卖房屋是处置行为,是无权处置。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
    • 买房注意事项一房多卖要注意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14
      买房要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人。 2.注意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有共有人的,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 3.注意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注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 遇到一房多卖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 买卖股权时要注意什么事项,买卖股权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买卖股权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出卖股权需要合理定价;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最基本节税策略就是要求被投资企业先分股息或者先进行盈余公积转增; 3、在买股权之前一定要求卖方股东先分股息。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