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赔偿主体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13:54 470 人看过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拆迁房屋的类别不同,该协议的签约主体也不相同,拆迁非租赁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三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的,应由拆迁人与房管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须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确立诉讼主体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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