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07:30:30 178 人看过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此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一、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负债字据为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给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权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此字据应由公证机构等认证。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558条)例如,离职的受雇人仍应为厂家或其雇主保守营业秘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应允许承租人在适当位置张贴移居启事等。当事人违反上述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

《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其收取物业费。

如果是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后,原物业管理企业仍拒绝退出、拒绝办理交接手续的,在业主委员会同原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的物业服务费,业主不应当再向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如果是单个或部分业主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在原物业管理企业退出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或组织进驻前,除非能够证明原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提供物业服务或证明其提供服务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单个或部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即没有合同依据,管理人为被管理人财产利益而实际向被管理人提供服务而形成的法定之债),应当按照“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向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能够证明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和所代表物业面积已经超过小区业主总人数和所代表物业面积的一半,而小区仍旧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拒绝退出或业主选聘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无法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我们认为,此种情况下,同物业管理企业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有权拒绝向原物业管理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房屋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一、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办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其次,若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即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
    2023-03-06
    343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究竟什么时间终止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到业主。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一、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验收是前期物业服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
    2023-03-29
    452人看过
  • 解除和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对解除或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再依据《物业服务合
    2023-04-18
    24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一、什么是终止租房合同和解除租房合同合同的解除会导致合同的终止。合同解除是指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二、合同中关于变更和终止的规定有哪些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
    2023-03-15
    46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可以终止物业的合同吗
    业主委员会终止前期物业是合理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新的物业公司一定是业主大会认可的物业公司。如果不是的话,可以投诉业主委员会。曾经欠物业费进业主委员会吗曾经欠物业费的,不能进业主委员会。从业委会委员任职资格来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等业主才有可能进业主委员会。
    2023-08-05
    445人看过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因此,有必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哪些特点1、合同主体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大会尚未成立,还不能由业主大会统一业主意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能由建设单位承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从法理角度来看也是许可的,由于建设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购买了土地使用权,投入了巨资进行建设,在物业未销售之前,他是第一业主,是有权利行使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权的。2、过渡性《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仅存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的过渡期间内。而这一时期,物业销售、入住则是渐进行为,可快可慢的不定性,带来了业主大
    2023-03-18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如果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人员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合同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0
      1、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应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安排物业公司进行相关服务事项的交接,物业公司退场。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
    • 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9
      终止物业服务通知书 尊敬的X栋X单元XXX业主,现以书面方式再次通知您,因您从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共计X个月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费,合计费用:元请您在2014年12月28日前到亲自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如2014年12月28日下午14:00时前未缴,我公司将终止物业服务输出! XXX物业服务中心2014年12月27日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另一方有权拒绝,全面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时间,但部分履行不损坏当事人利益的除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以避免或减少损失。适当履行是指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履行地点,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地点。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不仅是指签订合同双方最后的交付行为。当缔约一方只履行合同的部分义务时,而且还包括双方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只有在实际履行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如果另一,可以暂时中止
    • 物业服务合同是什么,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直接与业主签订的情况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物业服务合同分两种。一种是在物业开盘后,由开发商选定的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另一种是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第一种情况中,当业主购买物业时,与开发商签署的业主公约等文件,包含了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第二种情况中,物业合同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因此,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业主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就是说,业主新购物业,签订的合同及入住资料中包含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