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犯罪特点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40:37 306 人看过

贪污罪的犯罪特征包括如下:

1、侵犯贪污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同时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诚信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贪污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

3、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贪污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贪污罪的财物包括哪些

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的对象有: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根据本法第91条规定,公共财物分两类: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指集体经营组织所拥有的所有权属于该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是指通过捐助或专项基金手段募集的用于扶贫或其他公益事业的慈善性质的款物;其二,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其中,根据本法第92条的规定,私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国有)财物;在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财产;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是国有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勾结、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为的贪污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国有财产。因此,一般来说,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私营企业相关文章
  • 军人职责犯罪的特点分析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特点如下:1、侵犯的是军事利益,包括国家军事设施、军事装备、国防建设、武装斗争、军事物流供应、军事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利益;2、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军事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军人。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法受到处罚的,是军人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该如何规定的?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规定:1、因其指使部属违反职责导致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的;2、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二人以上重伤,或一人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五人以上轻伤的;3、导致军用设施、物资或其他财产遭受损毁,并造成超过二十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与间接经济损失合计超过一百万元;4、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条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
    2023-07-14
    99人看过
  • 共同贪污犯罪认定方法的研究分析
    共同贪污犯罪认定如下: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含两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4、在共同故意控制下,共同贪污罪犯相互联系,相互为条件;5、共同腐败导致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共同贪污犯罪是怎么定义的共同贪污犯罪,是由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是指可以独立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2023-07-03
    478人看过
  • 简述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特点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和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以后会予以归还。贪污罪表现为使用侵吞、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动用本单位公款,事后用平账等方法掩盖。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首先,二者的犯罪目的不一样。贪污罪的行为人以非法占用公共财物为目的,不打算归还;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以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打算归还。其次,二者的犯罪客体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再者,二者的犯罪对象不一样。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为公共财物,包括公款、公物,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主要为公款,公物仅限于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等特定物品。《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
    2023-08-03
    149人看过
  • 探讨共同贪污犯罪的特点及应对策略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认定共同贪污犯罪须注意:1、共同贪污犯罪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共同贪污犯罪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或国有单位的财物。认定聚众赌博要注意什么(一)相关法律规定了20人的参赌人数,指的是不同的个人,而不是参赌人员达到20人次以上。(二)《解释》没有规定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和被组织参赌人数的幅度问题,就是说,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不分地区差别
    2023-07-11
    282人看过
  • 分析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如下:1、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犯罪分子向投资者承诺畸高回报率,运用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引诱被害人上当;2、涉案范围广,受害人数众多,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属于跨区域作案,受害群体遍布全国;3、犯罪分子组织严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由一个或数个主犯指使或唆使,多个行为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涉案人员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4、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波及社会经济安全,使社会信用体系受创。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众型经济犯罪非规范罪名,是对某类高发型经济犯罪总括的法律术语。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是什么?涉案主体复杂。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由一个或数个主犯指使或唆使多个行为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涉案人员多、广、杂。涉案人员身份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从下岗
    2023-07-07
    414人看过
  • 贪污罪的特征、认定和辩护要点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
    2023-06-03
    187人看过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及分析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如下: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既包括主观上不想还,也包括客观上无力退还。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以后由于客观原因缺乏偿还能力,无法归还亦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以贪污罪论处。二、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
    2023-07-17
    405人看过
  • 量刑标准:探究集体贪污犯罪的特点及影响
    集体贪污量刑如下:根据情节轻重,情节轻重,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未经处理多次腐败的,按累计腐败数额处罚。集体贪污罪指什么呢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
    2023-07-05
    210人看过
  • 犯贪污罪可以减刑犯贪污吗
    犯贪污罪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的,可以减刑。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
    2024-04-19
    267人看过
  • 贪污与行贿罪判刑差异分析
    行贿罪的判刑标准如下: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依据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7-08
    446人看过
  • 贪污罪与盗窃罪有何区分特征
    一、贪污罪与盗窃罪有何区分特征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具体区别如下:1.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一般主体,而后者是特殊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关键。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即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前者则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公私财产。二、如何确定盗窃罪立案标准盗窃罪立案标准是: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5.其他标准。三、抢劫罪和盗窃罪怎么区分1.客观表现不同,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的;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的;2.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2023-11-19
    397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分主从犯
    法律综合知识
    一、贪污罪是否分主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主犯意为组织和领导犯罪团伙展开犯罪活动者或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罪犯。以贪污罪为例,若存在共同犯罪现象,则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罪犯可被判定为主犯。然而,关于是否对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分,此法律条款并未做出明确规定。通常而言,是否对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分需视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而定,同时也需考虑到法院的裁决。若存在多名罪犯共同实施贪污行为,且其中存在明显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与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分。然而,若案件中的犯罪行为系由单一罪犯独立完成,或者虽然涉及多名罪犯,但不存在明显的组织、领导和积极参与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需对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分。因此,是否对主犯与从犯加以区分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
    2024-07-22
    321人看过
  • 粮食系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有哪些特点
    犯罪特点(1)领导班子、单位负责人作案多。基层粮管所正副所长,粮站、粮库正副主任和会计实施犯罪的,占查处案件总数的一半。(2)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粮食的调拨、储备、经营等环节有许多漏洞,为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一些单位和部门采取虚报支出、抬高收购价、虚增库存等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国家资金转为“小金库”。(3)结伙作案多。多数案件都是违法犯罪人员之间相互利用、相互配合、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违法犯罪。(4)多种犯罪相互交织。在一个案件中,往往是既有贪污、贿赂犯罪,又有渎职犯罪。(5)犯罪数额大,危害严重。粮食部门的国家资金具有粮食收购、储存、经营、平抑粮价、稳定全局的特殊功能,任何形式的职务犯罪,都不仅给国家造成有形的、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的无形的、间接的损失无法估量。犯罪手段及侦查方法从我们所查处的案件分析来看,粮食系统贪贿案件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犯罪手段:(一)制作虚假收购账目这是一种最常见、犯
    2023-12-15
    453人看过
  • 分析抢劫罪的犯罪特征
    刑事责任能力
    抢劫罪的犯罪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主体;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特征首先,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但盗窃罪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诈骗罪与抢夺罪也要求“数额较大”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故存在如下问题:刑法第269条之规定是否包括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但并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已经构成了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要求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犯罪,但也不是数额很小的小偷小摸行为。我们认为,尽管刑法的表述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事实上已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而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犯盗
    2023-07-05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常,私营企业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企业所得利润按约定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私营企业的特点包括: 1、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为主要生产资料,投资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 更多>

    #私营企业
    相关咨询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及其预防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 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 2.一把手犯罪居多; 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 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 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
    • 贪污罪犯罪分子实施家庭暴力, 贪污罪中的犯罪分子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
    • 有人知道贪污犯罪特点都有哪些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从根本讲,我国贪污犯罪特点有: 1、.犯罪仍然严峻,贿赂犯罪尤为突出; 2、涉案金额不断增大;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增多; 4、共同作案现象增多 二、对近几年的贪污贿赂犯罪进行细分,呈现出以下的特点与规律: (一)金额越来越大,高级别的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频发,危害的后果也非常严重; (二)窝案、串案增多,贪污贿赂犯罪出现群体化; (三)各个行业部门的案件频发,贪污贿赂犯罪领域的这种广泛化比
    • 贪污罪的标准有哪些最新贪污罪标准解析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 粮食系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有哪些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
      犯罪特点 (1)领导班子、单位负责人作案多。基层粮管所正副所长,粮站、粮库正副主任和会计实施犯罪的,占查处案件总数的一半。 (2)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粮食的调拨、储备、经营等环节有许多漏洞,为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条件。一些单位和部门采取虚报支出、抬高收购价、虚增库存等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国家资金转为“小金库”。 (3)结伙作案多。多数案件都是违法犯罪人员之间相互利用、相互配合、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