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还是属于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14:10 254 人看过

此人于2006年在福州做鞋子生意,本人曾经找他进货,

2007年5月,本人从苏州来找他进货,但看到他的款式不新,准备不进,他曾向本人建议,自己愿意到晋江去拿一批新货,但是手头缺少资金,向本人要去2700块,说是帮我进货,本人在福州等等一周,他如同人间消失,手机停机了,

本人当时觉得此人是不是跑回家了,我千辛万苦找到此人家里的电话号码,0593----8772303,他父母说没有回家,本人正想报警,他打电话过来了,说是在晋江被人扒窃了,

但向我包证一定会还上钱,本人也就相信他了,但是这只是此人缓兵之计,我过后不断用电话催讨,起先还是此人在接一下说什么手头紧,后来干脆不接,

我曾说要报警,但是他父母说随你便,我也知道春节他一定回来了,但是他家人只要一接电话。就一口方言,根本没法说。我现在准备去公安局报案,但是想问一下,这种行为属于债务纠纷还是诈骗罪?我是这样区分诈骗和债务纠纷的: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他现在不和我联系,我曾经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让他打电话给我,他根本不打)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当时他是说帮我货,代购,但是现在根本无意归还)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债务不还并逃离债务纠纷案
    债务不还并逃离我是学院的老师,之前有一个人4月来我校做招生工作,后来陆续以预支招生费用、与之出差差旅费等原有向学院累计借款一万多元。后再没和学院联系,请问这种行为应该算是借贷,还是诈骗呢?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律师解答:属于刑事诈骗,律师可以帮助报案。相关法律知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
    2023-06-04
    79人看过
  • 鄞州五起债务纠纷案好蹊跷债务纠纷案
    鄞州五起债务纠纷案好蹊跷昨天,鄞州区法院望春法庭开庭审理五起让人颇感蹊跷的债务纠纷案。这五起案件是上月14日由鄞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改为鄞州农村合作银行)高桥办事处提起诉讼的,主要内容都是追讨企业所欠借款。出现在起诉状中的被告有三个:柳X、顾X波、陈X云,其中柳X、顾X波被原告认定是一家名叫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企业的股东,柳X在工商登记中还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而陈X云的身份是鄞县A制衣厂业主。第一笔借款发生在2000年7月11日,借款方鄞县A制衣厂,担保方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借款金额32万元。第二笔借款发生在2000年7月12日,借款方鄞县A制衣厂,担保方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借款金额9万元。第三笔借款发生在2000年7月25日,借款方鄞县A制衣厂,担保方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借款金额23万元。第四笔借款发生在2000年8月21日,借款方鄞县A制衣厂,担保方宁波B服饰有限公司,借款金额18万元。
    2023-06-05
    269人看过
  • 有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吗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持有借据而产生的债务纠纷问题,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这类情况确实涉及到债务问题。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表示,所谓债权,实际上就是由各种合同等因素所引发的一种权利。而借据,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它能够清晰地展示出债务人(即借款人)和债权人(即出借人)之间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债务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便可凭借手中的借据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从而解决这一债务纠纷问题。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被侵权者有权依法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便可视作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了侵害,并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就包括偿还债务。因此,总的来看,持有借据的债务纠纷问题,实质上是一种民事
    2024-08-02
    474人看过
  • 物业费属于债务纠纷吗?
    一、物业费属于债务纠纷吗?物业费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具体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二、《民法典》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
    2023-02-15
    306人看过
  • 台湾债务纠纷到南京打官司法院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案
    台湾债务纠纷到南京打官司法院解决债务纠纷两家台湾公司在台湾因投资发生债务纠纷,双方在签订《调解书》后,债务人却一直没有履行,且玩起了失踪。债权人经多方寻找,终于发现债务人在南京也有投资。为此,债权人向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务。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1999年6月,台北市大越联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森普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契约书》,双方约定联合开发房产。其中,大越公司投资新台币9260万元。但此后,由于财务困难,森普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合同义务。2000年7月,双方在台北市信义区调解委员会签订一份《调解书》。根据约定,森普公司将联合开发的部分余房及土地权折价交付给大越公司,并在两年内偿还大越公司本息7000万元新台币,森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宏强(化名)承担连带责任。今年5月,双方又就上述债务中的2500万元新台币达成和解协议,但森普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共计新台
    2023-06-05
    235人看过
  • 索要工资是否属于债务债权纠纷?
    索要工资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劳动工资债权,指的是劳动者享有的作为劳动报酬形式的工资支付请求权。从内涵上看,指的是基于劳动力与单位的关系而享有的工资报酬请求权;从外延上看,指的是各种企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劳动者,享有的索取工资报酬的权利。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向单位索要工资需要哪些证据向单位索要工资要的证据有: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出工人员名单;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8、其他证据。延伸补充: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依法
    2023-07-01
    286人看过
  • 债务纠纷和诈骗的区别?
    一、债务纠纷和诈骗的区别?是诈骗还是债务纠纷,关键要看债务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实施了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是诈骗,则受害人应当报警,警察也应当立案侦查。当然,如果是经济纠纷,警察会告知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犯罪、并会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2024-01-31
    92人看过
  • 公司债务是否属于法律纠纷
    这是民事纠纷。由于借贷等民事法律关系,买卖合同形成的债务属于民事纠纷。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就可以取证,将案件提交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欠款纠纷起诉程序(一)选择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
    2023-07-01
    119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是否属于涉黑
    一、个人债务纠纷是否属于涉黑1、个人债务纠纷一般不算涉黑。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比如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属于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黑已经可能会构成刑事案件,发生的债务纠纷一般是不会构成涉黑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个人债务无法偿是否还会判刑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
    2023-06-17
    79人看过
  • 在债务纠纷中如何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在债务纠纷中如何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在债务纠纷中判定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1.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2.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3.一方在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4.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进行清偿。双方无法就清偿共同债务等事项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法院的判决和双方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2023-10-05
    278人看过
  • 纠纷律师债务纠纷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一、最后谁需要承担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
    2023-03-08
    194人看过
  • 小额债务纠纷用不着打官司债务纠纷案
    小额债务纠纷用不着打官司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机制将启动今后,市民如果遇到一些小额债务、小额赔偿等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时,犯不着到法院打官司。到了法院,法官也会劝你先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昨日,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动员大会上宣布,北京将启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机制,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项改革已经列入今年的政府折子工程。据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介绍,去年12月,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在城八区推广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在派出所建立联合接待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目前,把调解作为某些类型纠纷的诉讼前置已成为国际流行的一种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它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也更符合化解民事纠纷的特征。但是,北京市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还没有形成。为此,市司法局今年将创造条件,扶持有条件的区县、街乡应争取由法院(法庭)和司法局(司法所)试行将一部分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如
    2023-06-05
    70人看过
  • 个人承包经营中债权债务结算纠纷案债务纠纷案
    上诉人周X福为与被上诉人A县财政局、B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一案,不服A县人民法院(2003)建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1992年5月,被告A县财政局与A县建筑公司协商一致,由A县建筑公司承建被告A县财政局综合楼建设工程。同年7月27日,时任A县建筑公司材料股股长的被告B出具借条借被告A县财政局灰砂砖20万块,被告B在该借条上签名批注:请在财政局工地工程款中扣除,并加盖了A县建筑公司材料股的公章。同年10月9日,被告A县财政局与A县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后,A县建筑公司将该工程交由原告周X福施工,原告周X福按合同约定垫资全部完成了施工任务。2003年6月2日,A县建筑公司将其对被告A县财政局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周X福。2003年7月14日,当原告周X福与被告A县财政局结算下欠工程款时,被告A县财政局拿出有被告B签名
    2023-06-05
    137人看过
  • 关于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关于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漳州来晋江工作的邵先生询问:我借3万多块钱给朋友,当时没有写明什么时候还清。法律不是有规定两年后没有还是可以起诉的吗,那两年期限从哪天算起?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起诉的期限,若有,期限是几个月?泉州市司法局148法律援助中心答复: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人最近一次要求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两年,不予保护。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6-0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继承纠纷是否属于债权债务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法定继承纠纷要处理债权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我是他这属于债务纠纷还是欺骗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4
      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债务纠纷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我国原则上实行刑民分开,有欠条的债务纠纷一般不会变为刑事案件。债权债务问题尽量用法律来解决,详细的债权债务法律条款条例华债网更为详细。但是,如果债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获取借款后,根本没有归还的意愿和打算,可能涉嫌诈骗类犯罪。如果债权人依法起诉债务人并获得生效判决,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
    • 两个人之间有债务纠纷,属于诈骗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4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
    • 借钱不还是诈骗?还是债务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一、个人借钱到期不还,是属于经济纠纷还是犯罪,关键要看借款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有没有虚构借款事实。如借款人借款后挥霍,没有归还意图,则构成诈骗。 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