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侵权行为有哪些,学校哪些行为属于侵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12:58 406 人看过

学校侵权行为有哪些,学校哪种行为属于侵权

1.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制度不健全,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法定标准;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不宜从事的体育运动、劳动或其他活动,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

2.学校强令学生征订刊物,推销学校指定的学习、生活用品,强令学生认购所谓“献爱心”贺年卡片;强行要求学生乘坐指定车辆,就餐指定食堂,购物指定商店;教师以上课做小动作为由扣押学生自用的书籍、玩具,以“少儿不宜”为由没收学生自备的手机、游戏机;学生车辆在校遗失,按校规“责任一律自负”,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权、自主选择权

3.教师怀疑学生偷窃财物或考试作弊,要求学生当众打开书包展示物品、相互或自我搜身,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名誉权;学校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私摄学生生活肖像,用于招生广告之需,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肖像权;学校将学生的投稿修改后,以校团委的名义发表,并参加评比活动,因此领取奖金,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著作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作品获利权)和荣誉权。

4.教师以爱护学生为由,擅自开拆学生私人信件;学校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张-榜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语文教师怀着“奇文共欣赏”的心态,“演说”学生写得不好的作文,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5.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不宜参加一些教学活动,学校未予以适当安排;对于患有急病的学生,学校不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不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获得照顾权。

6.学校对有残疾、相貌不端的学生借故不录取;歧视和刁难有不良记录的学生;把成绩不佳的学生的座位安排在“后”、“边”、“角”,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平等权。

7.学校不许少数民族学生做弥撒、做祈祷、佩十字架,要求学生放弃“装神弄鬼”的信仰,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8.学校要求学生有意见必须先向老师反映,不准避开学校越级上访,更不准向社会媒体反映;学校对学生的处理决定,不准学生申辩,视申辩为不服管教;学生在校园受到伤害后,学校不准学生随便诉之法律,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诉讼权。

9.学校收缴各种代办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让学生知悉;学校举行体检和测试,结果不让学生了解,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知情权。

10.学校为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利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时间补课,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休息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中学校免责情形有哪些
    经常采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是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行为、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对于这些免责事由,有的学者将其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将免责事由分为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这样两大类,更容易理解。一般免责事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这种事由与阻却违法行为相同,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授权行为、自助行为等。特别免责事由是指损害并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一个外在于其行为的原因造成的,如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等。这两种免责事由的主要区别在于,基于一般免责事由而致人损害,被告已经实施行为,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排除了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因而表明行为人是没有过错的。一、侵权行为的全部赔偿原则的情形有哪些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
    2023-06-23
    358人看过
  • 在校园暴力中,学校失职行为有哪些表现?
    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主要表现在:1、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2、对于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知道,但未及时告诉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3、学校有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如果学校出现上述情况,则可以据以认为学校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错,属于学校的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将学生送往医院,并通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这属于学校没有履行保护义务;如教师发现学生携带匕首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等不当行为,没有履行管理义务。在上述情况下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同学之间玩耍受伤需要赔偿吗若孩子在学校中玩耍造成他人受伤,其监护人
    2023-06-26
    125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拍照是否侵犯隐私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隐私是指不想让外界知道的事情,而学生违反学校纪律的,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拍照的,一般不属于侵犯隐私权,但学校向外界公布照片的,可能会侵犯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1、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
    2023-05-13
    453人看过
  •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二、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23-04-13
    153人看过
  • 学校内侵权行为损害学生权益,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学生在学校因他人侵权受伤,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学校有过错,不履行安全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精神损失等损失。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孩在学校受伤该找谁负责校园伤害事故主要有:(1)校外第三人伤害事故;(2)物件伤害事故;(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伤害事故;(4)实验与劳动及外出活动伤害事故;(5)学生嬉戏玩耍引发的事故;(6)其他因学校失职行为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等。那么,学校在这些校园伤害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吴斌认为,学校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必须同时满足:(1)学校行为的违法性,比如体罚学生。(2)学校存在过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
    2023-07-04
    312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一、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包括哪些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侵犯商标权怎样取证?1、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一般说来,律师(两名)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
    2023-04-03
    335人看过
  • 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一、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需要承担哪些义务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主要承担以下义务:1、教育、管理学生义务;2、及时报警、救助义务;3、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义务;4、及时对学生心理疏导义务。二、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不负监护义务。(1)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公办的,也包括私立的;(2)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包括在内;(3)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期间为教育机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和不离校的休息时间;(4)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场所为整个校园,例如校舍、教室、操场等。违反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二)不同的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主体是不同的: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
    2023-06-16
    466人看过
  • 专利侵权有哪些行为,包括什么侵权行为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判断侵权与否的依据就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范围。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主要以权力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同时可以参照附图及说明书的内容;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主要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1、相同侵权的判定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2、等同侵权的判定当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相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
    2023-05-05
    138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什么,侵权的行为分类有哪些?
    (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一、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
    2023-05-07
    171人看过
  • 有哪些版权侵权行为2020
    一、有哪些版权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
    2023-03-04
    114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注册商标侵权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
    一、哪些行为属于注册商标侵权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
    2023-04-19
    181人看过
  • 学校和老师侵犯学生财产权的体现有哪些
    一、学校和老师侵犯学生权利的体现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因此听课、作业、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教育的基本权利。侵权行为常表现为:因为学生迟到或未完成作业,甚至是家长未在作业上签名而不许学生听课;学生违反纪律被赶出教室等;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指派学生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商业庆典和开幕式等;随意改变教学计划。如一些学校为应试,放弃和中止许多课程的开设和教学,例如不开音乐课、地理课等。2、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主要表现是:以未完成作业或不守纪律为由,使学生不能按时下课或放学,或剥夺学生课外自由活动时间;罚站、罚打扫卫生、罚写作业、罚跑步等,以致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损害;非法搜身、拘禁学生等等。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这类侵权行为表现有:讽刺、挖苦学生;故意侮辱学生、馒骂学生;不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将学生的家庭隐私与学生成绩及行为表现随意公开;给学生取一些歧视
    2023-06-08
    23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1、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七种:1;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擅自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将变更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7。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商标侵权构成要件下列四项构成要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即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也会给享有
    2023-05-31
    381人看过
  • 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校园暴力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哪些权利
    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是让受害者产生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自尊较低;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特别是容易导致违法犯罪的行为。校园暴力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权利主要有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同时这两种权利是未成年人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利。一、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校园暴力行为的危害是让受害者产生厌学情绪,学习效率下降。学生每天都处于紧张的回避、逃避、躲避状态,学习精力分散,学习效率自然下降;学校正气受压抑,邪气上升。学生不是在团结的气氛中,比学习、比智慧,而是在霸道的环境中比拳头、比地位,班级风气、学校风气无形中自然偏离了方位,邪气不除,正气难正;学生人格扭曲。当学生受到无端欺辱时,其他同学由于害怕报复,不敢挺身而出主持公道,正义感被泯灭;爆发恶性事故。由于多次受到欺辱,受害者压力很大,等压抑达到不能承受时,就会产生报复心理,宁肯鱼死网破,铤而走险;如果双方的社会关系、家庭势力参与进来,将会酿成更加
    2023-06-05
    21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学校与教师都有哪些侵权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
      1、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因此听课、作业、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教育的基本权利。 2、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主要表现是:以未完成作业或不守纪律为由,使学生不能按时下课或放学,或剥夺学生课外自由活动时间;罚站、罚打扫卫生、罚写作业、罚跑步等,以致造成学生身心健康受损害;非法搜身、拘禁学生等等。 3、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这类侵权行为表现有:讽刺、挖苦学生;故意侮辱学生、馒骂学
    • 学校同学辱骂的行为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1
      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才构成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学校侵权赔偿由学校承担哪些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21
      未成年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学校存在侵权行为是有责任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28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 学校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6
      未成年的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