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弃耕时承包合同还生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03:38:41 159 人看过

一、土地弃耕时承包合同还生效吗?

1、土地弃耕时承包合同是生效的

承包人放弃耕种,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后,承包合同无效。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也有所不同。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违法吗?

1、工业用地用作商业用地不一定违法

擅自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是不合法的;

工业用地用于商业经营,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合法。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场地等用地。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过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业用地可以转为商业用地,但企业擅自将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都是违法的。

三、耕地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以外的个人使用吗?

1、耕地不一定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以外的个人使用。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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