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制度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9:43:35 126 人看过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护。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法律上还存在执行保全。

一、诉前必须做财产保全吗

诉前不是必须要做财产保全的,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要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财产保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财产保全后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二、保全财产的程序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6、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有哪几种
    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有哪几种(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之劳保医疗劳保医疗制度建立较早,是一种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1、职工医疗或非因工负伤的,所需要的医疗费全部由企业承担,指定药品以外的费用、膳食费以及路费,均由职工自己承担;2、职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时的医疗费用,根据其工作年限长短,由企业发放病假补偿,数额在职工工资的60%-100%之间;3、职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治疗结束后确定为残疾的,企业停发病假工资,改由按劳动保险补偿职工相应比例的医疗救济费;4、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治疗时,其手术费和普通药费,由企业承担50%。(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之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制度是一种主要针对公务机关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它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以及退休的工作人员和残疾军人等,这些人在就医时,可享受医疗公费报
    2023-05-04
    203人看过
  • 完善财产保全制度之我见
    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在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但在近年来的审判工作中,笔者在财产保全时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禁止重复查封制度、诉后保全制度和未办理产权证照的不动产保全制度中还存在需要完善之处。禁止重复查封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我国民事诉讼立法采取的是不再查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查封不动产时,在前后两个案件分别由两个审判机关审理时,当事人申请查封同一不动产时,因不允许重复查封,又无其他相应的信息沟通机制,在第一次查封被解除或撤销后,其他审理的案件往往不可能立即知悉在先查封被解除或撤销的信息,从而导致第二次查封往往不可能立即实施,债务人则会借此机会对财产进行处分,从而使其他债权人遭受不应有的损害。笔者建议在修改和完善民事诉讼法时,应突破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允许法院对已经查封的财产重复查封,具体
    2023-06-08
    238人看过
  • 财产保全申请的几种方式
    一、财产保全申请的几种方式财产保全申请的方式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二、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担保什么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担保的方式如下:1.实物财产担保。实物担保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用住房、汽车、工厂或者土地等进行担保。2.现金担保。现金担保是所有担保形式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3.银行保函担保。银行向申请人提供一张保函来向法院进
    2023-05-15
    373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的几种情形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几种情形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把握"情况紧急"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对这一要件的判断适宜只做一般性审查,如果审查过严,一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二者容易因为时间的延误导致保全机会的丧失。因此,可主要通过询问当事人或要求当事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证据以使法官作出一般性的而非非常确切的判断。如被申请人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毁灭证据的行为等即可判断为"情况紧急"。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要认真审查,看申请人是否有权处分该财产。当然这里的担保可以是申请人的财产,也可
    2023-06-03
    2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如何解除,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
    一、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如何解除在民事诉讼中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保全错误的、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等,出现解除的情形时,法院会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二、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
    2024-01-17
    482人看过
  • 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什么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以下简称“市级统筹”)是指将广州市本级、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逐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二、为什么要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何时实施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基金抵御风险及互助共济能力,逐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医药费用直接结算以及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保险年限互认等问题,广州市政府决定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市级统筹时间为:从化市2010年11月1日,花都区2010年12月1日,增城市2018年2月1日,番禺区2018年3月1日。市级统筹后
    2023-05-08
    176人看过
  •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有几种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有几种财产保全后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二、财产保全的作用有哪些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三、财产保全多久可以解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前申请
    2024-01-07
    266人看过
  • 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几种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
    2023-02-14
    418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制度是指是什么
    诉讼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的制度。一、诉讼保全适用条件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
    2023-04-05
    412人看过
  • 改革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设想
    根据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的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民事诉讼中,设定该项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法院生效裁决的有效执行,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该项制度的实施确实在保护胜诉当事人的权利,为实现其诉讼目的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为节约了诉讼资源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保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往往可促使当事人间调解)。考察现阶段所谓执行难的状况,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保全制度不完善有关。为此,笔者就完善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谈个人的浅见。一、在申请保全的时间上进行完善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被告履行给付义务,但义务人于接到判决书起就开始转移手中的财产。权利人到法院要求诉讼保全。对此法院应作如何处理
    2022-04-07
    55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取哪几种担保方式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之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三)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1.人身损害赔偿案
    2024-04-04
    4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材料有几种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材料有几种交通事故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提供相应的担保。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4-01-27
    475人看过
  • 财产保全分为哪些种类?
    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指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藏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护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保全按照申请保全的时间分为了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话是不需要提交担保的,诉中保全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金额。一、离婚财产保全什么意思离
    2023-06-22
    93人看过
  • 有几种保险理财产品
    投资保险有三种类型:分红保险、*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方向不同,收益也不同。其中:分红保险:投资相对保守,风险较低,收益相对较低。**寿险:主要投资于国债、公司债、大额银行协议存款、证券投资基金等,收益有保障,准入灵活,收益稳定。投资连结保险:投资比较激进,没有保证回报,风险很大,当然回报可能很大。保险理财产品的优缺点优点:产品设计本身具有保险功能,还可以投资理财,创造收益。此外,与大家熟悉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它还具有投资门槛低、无募集期的特点。一般金融保险1000元起可购买,次日起生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保险公司不仅销售保险和投资产品,还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高收益、易用的金融服务。缺点:投资周期长且单一,流动性差。保险理财产品的期限非常长,短则一两年,长则五年十年,短期内难以看到投资收益,且资金流动性较弱,难以满足需要灵活运用资金的投资者的需求。额度有限,普通保险理
    2023-05-31
    9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清查有哪几种盘存制度?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01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核对,查明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结算款项的实有数额,确定其账面结存数额和实际结存数额是否一致,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选择范围大小适宜、时机恰当的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的意义 (一)通过财产清查,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将实存数与账存数进行对比,确定各项财产的盘盈、盘亏,并及时调整几簿记录,做到账实
    • 概念财产保全是指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0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
    • 知识产权具体有哪几种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3
      知识产权制度包含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办公室岗位管理办法等。知识产权制度是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依法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没有权利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其智力成果。
    • 什么是“”?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有哪几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财产保全,是当争议财产受某些因柴油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财产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