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能否朔及既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22:39 279 人看过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立法同时也规定了在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下允许存在“有利溯及”的例外,但这一例外以另有特别规定存在为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未做这种特别规定,也没有将法律效力扩展适用于其实施之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含义。至于该法第六十二条关于实施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的土地承包继续有效的规定和第六十三条关于实施前已预留机动地的限制性规定,则属于与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其实施前有关国家规定的效力衔接问题,无论其内涵还是表述都不同于“有利溯及”。所以这两条规定与采取“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并不矛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

此外还应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一不定期的限制

1、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禁止炒卖土地承包经营权。

3、规定最低流转面积,避免农地过于分散化。

二、土地承包经营人有哪些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能否改变承包土地用途?
    根据承包合同,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以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因此,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如果因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承包合同,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以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所以,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如果因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能否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得以退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农户承包土地的退耕还林还草还牧还耕还林还草还牧。因此,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是不合法的。同时,《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承包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因此,无论是农户还是其他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承包土地用途。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方有责任保
    2023-08-26
    22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而存在的。从其性质上说,属于用益物权。一、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需要注意:1、第一种认为,在集体经营制度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更之初,国家没有在法律上确立具有物权意义的土地财产权。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债权属性的特殊财产权。返还承包土地的请求权不因时效而消灭的,允许多年不行使的权利长期存在,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诉讼请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应当依法驳回;2、第二种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有
    2023-03-31
    262人看过
  • 承包人转租土地承包合同能否解除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通过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可见,荒山承包合同为土地承包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荒山承包问题,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属债权性质的合同。其作用有三:一是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承包方通过签订合同,取得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三是作为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主要有债权说与物权说两种对立的观点。我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所确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所承包的土地直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而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作用主要是保障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因而应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主要表现在:
    2023-04-26
    399人看过
  • 非农业人口能否承包土地
    1.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承包农村集体土地。2.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非农村户籍人员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土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一、土地承包应当进行哪些程序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需
    2023-03-26
    120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能溯及既往
    解除合同的效力是不能溯及既往的,除非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1.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其法律后果在于是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固然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但无需恢复原状也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2.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还应兼顾整个社会利益。恢复原状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尽管这种费用支出由违约方承担,但毕竟是社会财富的浪费。3.诸如租赁、借贷等合同,解除后是不能有溯及力的。一、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2.逾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
    2023-03-16
    431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用途能否修改?
    承包土地不得改变用途。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损坏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典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买卖,不过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二、农村妇女离婚后,能带走承包地吗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村委会强行收回村民
    2023-06-24
    94人看过
  • 妇女能否在农村承包土地?
    法律规定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和拆迁费用补偿权受法律保护,与男性权利平等。妇女结婚、离婚等不影响其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土地征收或者补偿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因已婚男子在女子住所落户的,男子享有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
    2023-07-02
    139人看过
  • 乡镇土地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要回
    在承包期以内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农民在镇上买房落户了农村的土地还有吗如果是在小城镇买房并落户,承包地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收回。如果是在设区的市购房并落户,承包地可以由村里收回。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二、土地可以继承吗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问题。家庭承包的承
    2023-04-04
    366人看过
  • 承包地能取土吗
    土地承包
    一、承包地能取土吗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随意改变承包地的用途,挖土取用改变土地使用,造成土地资源破坏,建议不要私自取用。挖土取用需经过政府部门批准。二、承包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指的是使用权中的“经营权”用来抵押给银行,然后获得贷款资金。这里的贷款对象只能是贷款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也就是说,如果承包户如果没有将土地流转出去,在急需用钱时是可以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而流转出去之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流转到了对方身上,那么贷款对象也就发生了转移。但是关于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2点值得注意:1、该政策目前仅在少部分地区试点,并非所有地方都能进行抵押贷款,要看地方政策。2、贷款申请人要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且获得村集体的同意。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
    2023-04-30
    400人看过
  • 长期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涉及民法典规定
    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的长期是否无效土地承包合同载明土地承包期限是长期的,并不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效,承包期限不明确,双方可能补充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最长期限。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承包林地和耕地可以建房子用吗承包林地和耕地不可以建房子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见,在我国,不管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还是国家所有的承包地,都属农用地;承包这些土地的经营者不管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还是社会上的其他人或单位,都只能从事各种农业生产,别无他论。民法典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违法吗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
    2023-07-06
    231人看过
  • 社区集体土地是否适用土地承包法
    方式有三种:(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2)按劳动力承包,即把全部包种的土地按劳动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动力数的多少决定其承包的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动力按强弱分等,分别确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3)按“人劳比例”承包,即在全部包种的土地中,以一部分按人口包,一部分按劳力包,其比例各地不一,有人七劳三,人劳各半,人三劳七等。一、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是否有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依照上述规定,农村土地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土地租
    2023-02-28
    417人看过
  • 法院能否确认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院能确认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如果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不清楚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确权,即确认之诉。一、用益物权有哪些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该权利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时设立。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5.地
    2023-03-03
    35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是否可以调整土地
    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实施。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承包期内,
    2023-08-17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是否溯及既往?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9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无溯及力。根据法理上的解释,所谓法律的溯及力,又称为新法溯及既往事件和行为的效力。如果新法对既往事实适用,就称为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称为无溯及力。
    • 律师,专利转让能否溯及既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刑法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民法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颁布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同样适用的效力。有强弱之分,在新法律规范施行之前产生的民事关系和事实,自新法
    • 劳动合同法是否溯及既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7
      劳动合同法不能溯及既往,你08年1月1日之前签的合同,里面的条款是有效的,如果你公司当时的劳动合同经过法律顾问起草的话,很有可能约定过,“公司如在上海市内迁址,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工作地点:上海”等调款,这就比较麻烦;如果没有类似约定,那你可以以合同签订时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不用承担违约金。
    • 土地承包法及土地确权登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 集体土地流转是否涉及土地承包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3
      可以依法流转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