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机动车结构肇事如何担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0:51:44 110 人看过

擅改机动车结构肇事由交警部门判定主次责任之后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担责,机动车驾驶人擅改机动车结构的,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一、交通违章有哪些个类型

交通违章的类型如下:

1、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等等。

二、开报废车上路如何处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因机动车擅移车辆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方擅自移动事故车辆,导致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被告杨某近日被临澧县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10年6月20日17时许,被告杨某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在临澧县新安镇上坪村路段自北往南行驶,遇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原告谭某。在会车过程中,两轮摩托车与自行车左侧车身中部三脚架处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原告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杨某在没有报警等待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前,移走事故车辆,导致交警无法查清事故原因,不能认定事故责任。原告谭某受伤后入院治疗,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2处。法院审理后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应在交警到达现场前保护好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
    2023-06-05
    79人看过
  • 机动车肇事逃逸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肇事逃逸是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弃车逃逸或驾车离开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逃逸一方责任。机动车肇事逃逸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
    2023-08-12
    441人看过
  • 车辆外借肇事车主会担责的情况如何
    车主会担责的情况有:明知车辆有故障依旧外借的;知道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依旧外借的等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如何在生活中,往往有这种情况,即驾驶人与车主非同一人。那么当驾驶员肇事时,车主的责任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驾驶员肇事,车主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要担责,律师把驾驶员肇事,车主担责的几种
    2023-08-02
    444人看过
  • 被盗机动车交通肇事后车主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吗
    一、被盗机动车交通肇事后车主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吗1、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抵押车被盗怎么办1、及时办理报案手续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2、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保存当期报纸,到车辆管理
    2023-08-09
    173人看过
  • 机动车肇事车主负连带责任吗
    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2、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3、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
    2023-06-03
    144人看过
  • 机动车和自行车相撞,责任如何承担
    一、机动车与自行车相撞事故责任如何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1.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8.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23-03-04
    446人看过
  • 肇事司机逃逸车牌所有者担责
    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因肇事司机逃逸,判决车牌所有单位承担受害人医疗费等共计94000余元。2007年11月9日17时许,张家口市民郭某驾驶摩托车在该市桥西区西坝岗路新华街入口处与冀G40109号黑色小轿车相撞,郭某受伤,肇事小轿车逃逸。经有关部门查明:冀G40109号车为红色金燕CZ212消防指挥车,车辆所有人为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该车已在库房中停驶数年,车辆所有人称该车号牌不知何时丢失,此车号牌与肇事小轿车号牌一致。经认定郭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车号牌是证明车辆身份的标志之一,按有关交通法规,车牌必须与公安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配置。被告作为造成此起交通事故所挂车号牌所有人负有对车牌管理的义务,因被告管理不善,导致该车号牌为肇事车辆所用,肇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赔偿责任应先由车号牌的所有人承担,被告应承担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故依
    2023-06-08
    369人看过
  • 肇事机动车扣留后货物如何处理
    一、肇事机动车扣留后货物如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二、扣留肇事机动车的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
    2023-06-04
    224人看过
  •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销售组装汽车或生产、销售擅自改造的汽车,按本条第三款规定处罚,即没收组装汽车或擅自改造的汽车和零部件,非法产品价值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该条第五款还规定,有第三款,第四款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生产、销售组装或擅自改造的汽车行为可以认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汽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汽车违法行为,因此规定按第3款处罚。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2023-08-18
    345人看过
  • 借驾驶证租车肇事民事责任如何分担?
    借驾驶证租车肇事的,民事责任由实际使用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自己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我朋友借车给别人别人出事了请问借车的有责任吗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车辆查到违章非本人
    2023-03-26
    224人看过
  • 肇事机动车未投交强险如何赔付
    结论:1、关于赔偿顺序先后:机动车一方投保,另一方未投保,投保方保险公司先按责任限额进行赔偿,超过的限额的,有权向未投保方追偿;2、关于赔偿额计算:肇事机动车中未投保的应视为投保车辆参与计算;3、交警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各方按有责限额进行赔偿计算。一、无责赔付的限额08年2月1日前,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自08年2月1日起,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二、两辆以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保险公司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一)法院的意见《民事裁判标准规范(基层法院、法庭版)》(吴*宝、俞*雷
    2023-05-05
    205人看过
  •  机动车方如何承担无责任撞人事故的赔偿责任?
    这段文字描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和赔偿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则过错一方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10%。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10%。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则过错一方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10%。 机 动 车 无 责 任 撞 死 人 怎 么 赔 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无责任撞死人的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若机动车方无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
    2023-09-12
    406人看过
  • 司机肇事,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道路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驾驶员肇事,车主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要担责,律师把驾驶员肇事,车主担责的几种情况进行归纳,以供参考:1.肇事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2.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虽然驾驶员是实际控制的人,但是受雇佣合同的指派,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受
    2023-06-23
    288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肇事主动报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
    2023-06-2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机动车擅改结构算谁的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擅改机动车结构肇事由交警部门判定主次责任之后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担责,机动车驾驶人擅改机动车结构的,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改变机动车结构、变造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擅改机动车结构构造的发生后果怎么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1
      擅改机动车结构肇事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拼装、擅改机动车机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当事人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可以请求法院让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合理赔偿。
    • 机动车借用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如何承担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
      如果非机动车被视为机动车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出借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饮酒、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不宜驾驶的,出借人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出借人没有过错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借用人死亡或者逃逸、无力承担赔偿等情形的,出借人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对不足部分赔偿数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向借用人追偿。 如果不被
    • 改变机动车结构构造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