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实际上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一种经营模式。
1.在这种模式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形成了一种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双层经营结构。
2.农户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享有大部分的经营收入;而集体则作为发包方,除了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这种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旨在通过明确产权关系,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双层经营体制的定义
双层经营体制,顾名思义,是指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双层经营模式。
1.农户家庭经营,农户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享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权,自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经营风险;
2.集体经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负责协调管理、提供生产服务,并经营某些工副业。
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既保障了农户的生产自主权,又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势,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三、合同形式和效力
在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中,合同是连接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桥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1.承包方与发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书面合同形式主要是区别于口头合同而言的,它可以有形地表现合同内容,为双方提供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依据。
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已经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
因此,在家庭承包双层经营体制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予以接受,那么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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