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专业人士帮助分析被异议原因以及应对办法,制定科学异议答辩策略。
2、准备充分异议答辩证据,最好是收集有效的证据与资料以增加异议答辩成功机率;
3、保存好《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正本以邮寄该通知书的信封,并确定提交异议答辩的最后日期。
一、商标异议如何办理
依据《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异议的处理如下所示:
1、有商标异议,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二、商标异议申请如何补正
1、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2、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3、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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