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和疼痛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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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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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3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时间的问题,是关乎到交通事故赔偿何时落实的问题,这是比较需要明确的问题。但就目前而言,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定性。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事故理赔是从治疗结束后开始计算,因为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起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如果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害的具体数额,还未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来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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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是多久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2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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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事故理赔追诉期起始时间是多久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11、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事故理赔是从治疗结束后开始计算,因为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起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如果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害的具体数额,还未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来定性。对伤害之日或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而是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害能够确定之日。 2、还有一种情形就是由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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