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纠纷是否预交诉讼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8:52:12 334 人看过

一、公司清算纠纷是否预交诉讼费

要看申请的具体诉求是什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解散公司是否缴纳诉讼费

解散公司需要缴纳诉讼费。

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费的收取,有三种意见:

一种按非财产类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为50元;

二是因涉及清算,按破产案件的标准收取;

三是按注册资金的数额比照财产类案件收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合伙纠纷诉讼需清算吗
    可以要求清算。合伙纠纷,简单说就是在合伙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我国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典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于1997年2月,2006年8月进行了修改。本章内容主要是依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而撰写。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2023-06-14
    110人看过
  • 公司清算期间法律纠纷
    1、清算期间,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期间内,公司仍应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2、清算期间,公司从事的与清算无关的民事行为无效。行为相对人明知或应知公司已经进入清算期间的,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与行为相对人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行为相对人不知公司已经进入清算期间的,对因此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赔偿。3、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长为代表人;未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义务人或其共同委托的负责人为代表人。清算期间,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其依法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4、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清算义务人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清算义务人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股东或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经审查申请成立的,应裁定指定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并限其十五日内进行清算。6、法院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
    2023-02-16
    121人看过
  • 申请公司清算诉讼费如何收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清算的,不涉及到财产,所以人民法院按每件50元至100元收取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023-03-25
    129人看过
  • 清算诉讼可否查封公司财产
    一、清算诉讼可否查封公司财产公司进行清算期间,对公司提起诉讼的,在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保全的,会查封公司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
    2023-06-17
    407人看过
  • 公司开始清算程序能否诉讼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期间的,因为公司尚未注销,还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所以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2.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根据《
    2023-03-01
    116人看过
  • 涉交强险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诉讼费?
    【案情】2009年6月,王某驾车致行人刘某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分歧】涉交强险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诉讼费?第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之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诉讼费用?应当审查保险公司和诉讼发生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如因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而致诉讼的发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否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在审判实践中,保险公司常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交强险条款》)第十条之规定拒绝承担诉讼费用,法院的判决也多支持该种观点。在笔者看来,这是对《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的误读。《交强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如
    2023-04-27
    364人看过
  • 公司拆迁评估纠纷诉讼费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司拆迁评估结果不服提起诉讼时,由于涉案不涉及到财产,所以诉讼费用是按件收取的,一般是50-100元每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
    2023-06-14
    493人看过
  • 公司清算诉讼材料
    1、诉讼状2、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4、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5、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6、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7、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9、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10、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一、企业破产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
    2023-02-23
    120人看过
  • 强制清算后公司诉讼是否申报债权
    一、强制清算后公司诉讼是否申报债权公司被人民法院强制解散的,公司在诉讼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公司法强制解散的情形有哪些1、破产。公司宣告破产时,公司即应解散。2、政府主管机关命令解散。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政府主管机关可以命令其解散:当公司设立人以不合法目的设立公司时;当公司执行业务的董事不顾政府主管机关的书面警告,继续或反复实施违反法令或章程的行为时;当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而长期不开始营业,或营业后又长期停止营业时。
    2023-04-26
    485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费用不足清算组聘用人员是否可以对清算组提起诉讼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
    2023-06-09
    244人看过
  • 公司解散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公司解散纠纷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解散纠纷诉讼费如何收取公司解散纠纷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确定并收取的,具体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公司解散纠纷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解散纠纷诉讼的情形有: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3.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
    2023-04-11
    497人看过
  • 申请公司清算纠纷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破产申请;(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一、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一)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尤
    2023-02-25
    458人看过
  • 公司清算纠纷与相关法律
    所谓公司清算纠纷,指公司因特设事由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或者普通清算无法继续时,公司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的,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有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发生在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关联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
    2023-06-09
    203人看过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否受诉讼时效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受诉讼时效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而且,损害公司利益纠纷需要考虑物债两分原则。物债两分,是指物权行为不因债权行为的无效而无效就是典型的物债两分。简单来说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已交付并完成过户登记,之后发现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但房屋所有权移转不因买卖合同无效而无效,也叫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物权的独立性。一、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以下三个: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
    2023-02-08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清算公司发生清算争议可以预交诉讼费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0
      当事人依法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 公司清算民事诉讼是否中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8
      原来的诉讼还是有效的。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 1、进入清算程序 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
    •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否要清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是不需要承担公司清算责任的,公司是独立法人组织,以公司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 有劳动纠纷公司能否清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有劳动纠纷公司可以进行清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进入清算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作为争议的主体。根据最高
    • 公司关于清算公司可否进行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期间可以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