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情形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8:43:13 257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很多时候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实一个比较简单的做法就是看双方是否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考勤表、工资条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是否终止自主离职,是指工作人员依照企业及个人的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离开岗位,并强制终止与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通常情况下,试用期内的员工若准备离职,应当预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时间不少于三日;而若是正式员工,则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怎么区分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一、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由于劳动者自动辞职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
    2024-04-06
    4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吗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一、解除和终止哪个更厉害一些?看情况。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概念上很相似,但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不能等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转
    2023-04-03
    52人看过
  • 监护关系终止的有哪些情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四、监护人财产分配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五、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监护人在履
    2024-01-08
    153人看过
  • 员工退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一、员工退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给其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可不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再是劳动关系,即通常所说的返聘,可以考虑签订劳务合同。退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的,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给其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不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退休后继续在单位工作,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再是劳动关系,即通常所说的返聘。可以考虑签订劳务合同。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2023-06-16
    58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指哪方面被终止
    终止劳动关系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内容主要包括:1.劳动期限。2.约定的劳动义务。3.劳动报酬。4.社会保险。5.约定的试用期、培训、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有: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有哪些约定条款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其他条款。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条款。三、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2023-02-26
    355人看过
  • 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是否有补偿
    有。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也有经济补偿,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违反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2023-04-03
    108人看过
  • 有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法律中并未直接中对劳动关系的终止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其实就认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是终止的。那么导致终止的情形就包括,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包括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
    2023-04-19
    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不得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不得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2024-01-18
    33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写有效?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再任意约定,只有在法定的情形才可以终止。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注意这个点。若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终止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对于终止合同的相关事项都已经达成协议,双方就需要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一、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终止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
    2023-06-10
    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4-29
    357人看过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自动终止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
    2023-05-31
    4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被诉人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被诉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有独立用人权。申诉人刘某于1996年8月1日入职被诉单位,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1年8月1日起至2004年7月31日止。2003年10月开始,申诉人在被诉人下属佛山分公司担任一级业务主管。申、被诉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7月31日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申诉人留在被诉人的佛山分公司继续工作,该分公司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9月28日申诉人回到被诉单位集团客户部从事大客户业务拓展工作。2005年2月24日,被诉人将申诉人原所在部门负责的省级集团客户拓展职责移交广州分公司,并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将申诉人安排至广州分公司工作,要求申诉人须于2月28日前报到,工资由广州分公司发放,标准保持12000元/月不变。2005年3月1日起,申诉人开始在广州分公司工作。2005年4月5日,被诉人人力资源部向申诉人发出《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这一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雇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六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2023-04-29
    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关系终止有哪些步骤
    (1)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2)合同期限届满时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3)终止劳动合同时结清工资报酬;(4)终止劳动合同时开具离职证明;(5)办离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6)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关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6-18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终止劳动关系包括什么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关系终止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也代表着
    • 自离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自动离职的情形有哪些,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属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 终止劳动合同应办理哪些手续?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情形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我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都会签订一个劳动合同。既然签订了合同,那么就有合同终止的时候。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会自动终止的。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然终止呢?北京市伟石律师事务所孙征律师解析。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情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
    • 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0
      一般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其实就认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是终止的。那么导致终止的情形就包括: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包括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等。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