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欠条是劳动争议案件吗?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索赔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纠纷的,视为劳动补偿纠纷,作为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是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关于管辖权的有关规定,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驳回的民事案件有:。行政诉讼范围内的案件;
2。当事人依法自愿就合同争议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纠纷;
4。不受法院管辖的争议;以及;
5。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案件,再次提起诉讼。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在该期限内不得再起诉;
7。判决不准调解良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者二年以上的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或者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下列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和上诉不予受理。
10。下列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按照监察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
-
工资欠条算劳动争议案件吗
468人看过
-
工资欠条算劳动争议案件吗
4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条件
3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
45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389人看过
-
拖欠工资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
396人看过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
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是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
劳动争议案件是案件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1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从法律关系看,既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私法关系,又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法关系,所以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
-
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劳动法》第二条已明确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对劳动法的适用主体范围作了更加明确的解释。因此,对于用工主体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与所雇用的人员所发生的纠纷,依法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按照雇佣关系纠纷予以处理。
-
拖欠工资是否是劳动争议案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3是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
社保是劳动争议案件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从法律关系看,既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私法关系,又涉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公法关系,所以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