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执行可否行政诉讼法院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8 02:20:17 417 人看过

行政机关拒不协助人民法院生效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判决生效,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六个月不执行,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一、行政诉讼流程有什么?

(一)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二)受理阶段

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三)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四)开庭审理阶段

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五)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六)执行阶段

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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