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得知的商业秘密会保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4:44:28 454 人看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在广告监督管理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相关知识点

一、对违法企业包庇的市场监管部门该如何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药等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是监管部门吗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是不是监管部门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的部门是各给行政监察委员会和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条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第十二条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
    2023-06-12
    40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你又知道多少?
    对于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要了解这些:1、一定要签订保密协议吗与员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来确认哪些是商业秘密、哪些不是商业秘密,正是企业对其特有信息所采取的保密措施之一。在这个意义上看,没有保密协议也就没有商业秘密,从而也就谈不上什么保密义务了,但这不能理解为保密义务源自于保密协议,保密义务只能来自于商业秘密。签订保密协议和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区别在于:签订了协议的用人单位在协议中有一个明确的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时,法院可以就此违约条款直接判决赔偿数额;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只要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由于此行为导致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签订保密协议一定要支付保密费吗保密义务的承担不以支付保密费为前提,保密协议的生效也不以支付保密费为代价。所以签订保密协议不一定要支付保密费。从法律上来讲,支付了保密费的话也可以认为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一个
    2023-06-08
    439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一、简历里写公司项目算泄密吗?不算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只是提到客户的名称及项目名称,而公司又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也没有进行任何声明,因此行为不构成泄密。二、订立合同有何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023-03-13
    2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立案门槛
    泄露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
    2023-02-11
    430人看过
  •  保密商业秘密的防范措施
    商业秘密泄露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1. 向相关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解决问题。2.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4.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 刑事诉讼程序。商业秘密泄露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1.向相关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解决问题。第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第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五、刑事诉讼程序。 仲 裁 解 决 商 业 秘 密 泄 露 纠 纷商业秘密泄露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仲裁是指由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裁决的活动。在商业秘密泄露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维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秘密仲裁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将争议提交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仲裁
    2023-09-03
    213人看过
  • 合同保密与商业秘密
    属于。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商业密码,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商业密码,这些商业密码是不对外公开,其他公司不能侵犯商业密码。借款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
    2023-07-05
    204人看过
  • 罚款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司法部门协商
    对无照经营业户,工商部门一般采取第一次发责令通知、第二次才进行处罚的方法。当地工商人员发给你的询问通知书,就是为了通过询问了解你的经营情况,不办执照的原因等等。一般来说吧,发放了询问通知书,就代表了当地工商部门已经想对你做出处罚,罚款要根据的你违法所得、经营性质、经营情况来定,如果你的认错态度较好,而且很配合当地工商人员办案工作的话,估计罚款在500-2000元(要看你所在的城市发不发达咯)之间。不过,如果违法经营情节较轻,违法所得较小,社会不良影响很小的话,工商部门可以免于处罚,对经营者进行教育批评,并且督促经营者补办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办理食品许可证吗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的监督单位。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单位必不可少的资质证件之一。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检查是必要的。如果食品经营单位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进行食品经营的话,是要被处理的。《中华人民
    2023-07-18
    12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管理最佳实践
    商业秘密泄密事故发生时,管理流程应包括应变处理人员如何规划、事故分级与通报流程设计、如何进行损害控制、调查流程注意事项、利害关系人通知与结案检讨事宜等。企业应及早发现异常与侵害商业秘密事件,并适时加以处理并进行损害控制,不断提升事故应变能力。当商业秘密泄密事故发生时,管理流程应包括应变处理人员如何规划、事故分级与通报流程设计、如何进行损害控制、调查流程注意事项、利害关系人通知与结案检讨事宜等。企业应及早发现异常与侵害商业秘密事件,并适时加以处理并进行损害控制,不断提升事故应变能力。 商 业 秘 密 管 理 流 程 : 损 害 控 制 与 调 查 注 意 事 项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长期竞争力和生存至关重要。商业秘密管理流程是企业为保护商业秘密所必须遵循的一套规范和制度。在商业秘密管理过程中,损害控制和调查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损害控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对商业秘密
    2023-09-12
    293人看过
  •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抽查监督工作
    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抽查产品范围、工作分工、进度要求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哪些职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
    2023-07-03
    264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
    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主要有:1.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受不当利益驱使,员工或员工集体离职后,可能带走商业秘密;不忠实的在职员工也可能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企业内部职工泄露商业秘密的比例比较大,据有关调查显示,企业泄露商业秘密,30%是企业的在职员工,28%是离退休的员工。2.工(商)业间谍有些公司认为,研究开发最有效的捷径莫过于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这种观念使得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国际信誉的公司,利用工(商)业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例如日本维尼公司的总会计师田中德川去医院看牙,不择手段的竞争对手竟然买通医生,在其假牙内安装了微型窃听器。维尼公司的财务秘密变成了对方的杀手锏,在竞争中极其被动,最终破产。3.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中疏忽大意采访、参观考察等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但同时这也是商业秘密失密的重要渠道。这样的实例很多,如曾有某国一位工程师,脚穿着粘性鞋
    2023-06-05
    444人看过
  • 到什么部门投诉市场监督部门
    一、到什么部门投诉市场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组成部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和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设诉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可以不交吗1、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不可以不交,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当事人不缴纳罚款的行为,将有可能会受到以下的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有罚款支付义务的公民、单位若是没有支付能力,可以提出分期支付的请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三、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目前
    2023-04-24
    412人看过
  • 何为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
    一、何为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二、如何获得获得商业秘密(一)独立开发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过经独立的技术开发获得与权利人相同或近似的商业秘密的,不属于侵权商业秘密。(二)反向工程也称逆向工程。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人,对市售或者其他合法渠道取
    2023-04-27
    341人看过
  • 保密期限为5年的国家秘密是哪个部门机密级保密工作的一部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国家秘密的秘密级描述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利益遭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2023-07-03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属于全部秘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者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权利者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商业秘密的特性以及相关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5
      商业秘密的特点:秘密、价值、市场竞争、合法性等。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如下: 1、建立保密制度,将相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 二、对内部进行保密培训,增强保密意识; 三、其它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 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应当在什么时候予以保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可能会
    • 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何为商业秘密有人知道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商业秘密(Bsiness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1] 侵犯行为编辑 商业秘密相关图书 商业秘密相关图书(5张)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
    • 想知道商业秘密保密的范围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发展的核心因素,保护好商业秘密才能保证公司平稳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