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30 14:14:01 434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国家赔偿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请求不同。行政诉讼的请求一般是向法院请求撤销具体的行政决定。而国家赔偿的请求是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维护利益的方式不同。行政诉讼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行政决定,而国家赔偿的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侵权的国家机关提出,如果就赔偿有争议时,才需要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关系紧密。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适用于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

二、国家赔偿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赔偿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日期,并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2.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提供与受害人关系的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请求事项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

3.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相关处理情况的通知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4.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三、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几年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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