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7:32:46 333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管辖主要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客体,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只有财产保险合同中才存在保险标的物,也就是说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仅适用于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合同纠纷案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诉吗

不可以,行政合同纠纷一般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是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除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买卖合同诉讼管辖地是在买方还是卖方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及管辖法院
    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应当由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2023-05-06
    59人看过
  • 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
    一、承揽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在承揽人所在地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和内容解析
    建筑合同诉讼管辖权的内容包括:除了合同的履行地外,被告的所在地也可以成为建筑合同诉讼的管辖权。在建筑合同的当事人没有违反民事诉讼法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订立地,原告的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建筑加工合同中,除了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外,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建筑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第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第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第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包含:(1)应明确约定开工、竣工的日期、办理手续、签署文件;(2)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第。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
    2023-07-01
    229人看过
  • 土地转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转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转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所以,土地转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土地纠纷是在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纠纷,如果发生纠纷之后,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向
    2023-08-18
    4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管辖销售合同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二、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相关内容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
    2023-06-01
    361人看过
  •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地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合同诉讼管辖地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租赁合同纠纷是不是专属管辖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二、欠款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的法律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债权债务、建筑合同欠款等,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法院起诉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的,需要进行以下流程:收集证据(包括欠条、结算等)、明确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书写民事起诉状、前往被告所在地等管辖地的立案庭进行立案并缴纳案件受理费。三、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哪些因已生效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优先适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来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
    2023-03-22
    3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管辖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
    关于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但是,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2023-03-03
    415人看过
  • 国内旅游诉讼管辖规定
    1、旅游投诉概述。《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国家旅游局于1991年6月1日发布并于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投诉规定》)符合中国民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其宗旨是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本规定适用于因中国境内旅游活动引起的所有投诉。旅游投诉的概念、条件和范围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境外旅游者和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损害其合法标准的旅游经营者和相关服务单位。投诉人的投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游客、境外游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内旅游经营者和雇员(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3)属于《投诉条例》规定的投诉范围。投诉人可以就以下损害行为向旅游投诉管理机构投诉:(1)他们认为旅游
    2023-05-07
    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有哪些规定原则是
    民事诉讼涉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房屋租赁法院受理流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2023-03-15
    15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当前,因治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多。一般来说,这个属于侵权行为之诉,你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的几种情形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害的,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取得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当事人就损失达成赔偿协议的,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超过诉讼时效,但双方当事人对损害赔偿又达成协议的,应否保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及最高院有关“诉讼时效”批复的精神,笔者认为应予保护。3、“后继损失”诉讼时效的计算。受
    2023-04-17
    177人看过
  • 物业管理合同案件诉讼管辖
    物业管理合同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标准物业管理合同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标准确定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是正确审理此类案件的前提。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因物业管理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目前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诉法院也未分清物业管理纠纷的不同类型而予以受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注意审查何处为被告住所地、何处为合同履行地。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
    2023-06-05
    313人看过
  • 商标侵权、商标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
    级别管辖【基层法院一审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商标合同纠纷的管辖】因商标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合同
    2023-04-25
    246人看过
  • 货运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货运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二、货运合同纠纷怎么起诉?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
    2023-05-02
    54人看过
  • 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行政合同诉讼级别管辖有什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2023-04-17
    2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
    • 人身保险如何确定管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t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保险合同民事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0
      保险合同引发的民事诉讼管辖地有两个,一个是被告居住地的法院,一个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权。
    • 医疗保险诉讼管辖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9
      医疗诉讼管辖权:医疗诉讼的管辖由医院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
    • 你好请问一下财产保险合同的诉讼管辖如何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05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在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