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0:31:14 242 人看过

一、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

1、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而使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人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认可,使用其作品不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
    2023-02-20
    295人看过
  •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一、哪些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
    2023-06-22
    429人看过
  • 不经许可,只要付酬就可使用的作品
    在下列各种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只要按规定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一、作品刊登后,依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刊登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依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依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只对上述三种情况使用作品范围作出了可以不经
    2023-06-08
    443人看过
  • 国家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作品?
    不能随意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里应该注意的是:(1)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和军事五大机关,除此之外不属于国家机关范围。(2)使用作品的范围仅限于执行公务,行使国家机关职能,例如法院判决书中引用某作品等。(3)被使用的应该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等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要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吗?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对此,我们应该注意:(1)上面所说的复制作品仅限于本馆收藏的范围。(2)无论作品是否发
    2023-06-08
    82人看过
  • 著作权法是怎么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再次,前者是任何人用,后者是传播者的特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
    2023-04-30
    199人看过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非专有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后,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将著作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报酬的。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作为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由于许可使用既能够维持著作权主体的不变,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开发、利用自己的作品,所以它是现实中非常重要的著作权行使方式。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著作权的专有许可使用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和排他使用许可。专有许可是指著作权人仅许可一家以某种方式使用自己的软件,不再向第三人发放同样的许可。独占使用许可不允许著作权人使用该软件,排他使用许可则允许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使用该软件。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授权另一方当事人以某种特定使用方式,非专有的使用其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
    2023-05-07
    231人看过
  •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人有没有诉讼权
    一、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人有没有诉权对于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诉讼主体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20日下发的《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起诉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独占、排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依照法律规定已经继承或者正在发生继承的知识产权财产权利的继承人等。由此可知,原则上,部分被许可使用人也是享有一定独立诉权的。对于专有使用权人而言,虽然其并非权利主体,但他可以直接利害关系人身份,以自己专有使用权遭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目前,专有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获得支持的判例大量存在。而对于非专有使用权人而言,其诉讼一般很难得到支持。鉴于目前《著作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对被许可人的是否享有诉权进行明确规定,建议著作权人若要在著作权许可合同中引用独家独占排他普通几个概念,应进一步明确这几
    2023-03-30
    180人看过
  • 哪些作品是经过许可后就可以使用的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著作权可使用方式(1)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特定的方式独占使用作品。著
    2023-06-13
    410人看过
  • 著作权不保护什么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
    一、著作权不保护什么作品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这类作品包括三种。第一、国家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第二,时事新闻。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类型: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
    2023-06-21
    107人看过
  • 强制许可与著作权合理使用有何区别
    一般来说,他人只有在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著作权,但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都对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权利的行使加以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合法许可上首先,著作权人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吸收前人的劳动成果,其作品完成后也应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所用。第二,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权利人在享有权利时都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如著作权所体现的,公众应当尊重权利人的劳动成果,分享权利人劳动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对著作权的限制可以防止权利的滥用阻碍和制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区别在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强制许可必须首先由使用人以合理的条件和理由提出请求,如著作权人无理拒绝或者不予答复,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规定的作品的特定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但有报酬的,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是,强制许
    2023-05-07
    147人看过
  • 著作权(网站作品)许可合同
    网站作品版权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一直以来,_________坚持原创文学发展的规范化、市场化。并致力于为原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刊发环境,提供应得的经济利益,尊重、保护作者的相应权利。基于以上的认识,甲乙双方就作品《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通过互联网传播、刊载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独家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以电子、数字格式或软件等形式传播、销售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
    2023-06-08
    148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怎么办
    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著作权法是怎么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
    2023-06-13
    23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计算机软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一、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具体如下: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如果是合作开发软件,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4、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如下:1、填写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权利范围、软件用途等;2、准备材料。软件源程序代码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软件用户
    2023-06-21
    256人看过
  • 作品的著作权人死亡后,著作权可以继承吗
    1、作者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著作权。作为无形产权,作者死亡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继承人在法律规定保护期内继承其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但作者人身权不能继承。2、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3、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律师补充:1、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2、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3、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
    2023-05-06
    23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 更多>

    #著作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可以不经过著作人许可使用作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
    •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可以不经许可的作品的使用作品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
    • 著作权排他使用许可什么是著作权使用许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普通排他许可使用,简单地说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就不得再许可给他,但是你仍保留对该作品行使著作权。其是相对于独占排他许可使用的。独占排他许可使用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不仅不得再许可给他,而且你也不能再行使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D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E为学校课堂教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