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受贿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00:26:54 432 人看过

受贿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成立受贿罪?
    受贿罪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受贿罪的成立条件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入地加以分析判断。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如何判断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素
    一、如何判断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单位受贿罪的量刑方法和标准是怎样的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如下: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
    2023-10-09
    302人看过
  • 行贿和受贿成立共犯吗
    对合的行贿罪和受贿罪是刑法理论上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因为行贿人和受贿人既没有意思一致的共同犯罪故意,也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二者的犯罪行为实际是相对应的。而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应理解为各共同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的收受或索取贿赂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的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即受贿罪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其同事、家属或亲友伙同其共同参与收受财物的共同犯罪案件。
    2023-06-11
    57人看过
  • 受贿罪何时成立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受贿罪何时成立根据我国的刑法典,1988年9月9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受贿行为的相关条款。这一法则的全称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此项规定是在1988年9月9日,由国务院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并且从1988年9月13日开始实施。然而,随着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正式生效,这部旧有的法规也随之被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
    2024-07-13
    329人看过
  • 国有控股企业怎样判断受贿罪
    一、国有控股企业怎样判断受贿罪国有股权控制并不等同于国有的法人实体。关于国有控股公司的员工实施的贿赂行为是否应被认定为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受贿,需视乎该员工是否属于从国有母公司派遣至控股权公司任职的范畴。若其并非来自国有母公司或和母公司无关,那么他将因犯下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而面临法律追究;反之,若其确实来自国有母公司并在控股权公司担任相应职务,那么他将因涉嫌受贿罪而受到法律制裁。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作为一项明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其本质上属于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具体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2024-07-12
    217人看过
  • 怎样判断到底是借款还是受贿?
    只要符合下列特征就可以认定为构成受贿: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一、非公职人员受贿怎么认定非公职人员受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指的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因其产生的不正当行为有碍公平竞争原则,使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受到干扰。(二)客观要件。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
    2023-03-27
    352人看过
  • 多少金额构成受贿罪构成受贿罪的会怎么判刑
    一、多少金额构成受贿罪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应予立案:1、受贿数额5000元上;(注:具体数额标准只要行人人受贿数额累计达5000元上应当立案侦查)2、受贿数额满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1)因受贿行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人造成恶劣影响;(3)强行索取财物(注:所谓人受贿数额满5000元指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该标准80%上即人受贿数额达4000元上应当注意对于人受贿数额达4000元上满5000元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人刑事责任)构成以上数额标准的就可以判刑了。二、构成受贿罪的会怎么判刑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对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此,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2023-03-29
    51人看过
  • 判断受贿罪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3、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12
    387人看过
  • 如何判断贪污罪和受贿罪
    贪污罪所涉违法行为通常由国家公职人员在职权之内私自侵占公用财产,而受贿罪则主要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获得他人委赠的财物并为了他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在这两种犯罪中,关键的判断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身份地位、其占有财物的意图以及是否借助了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024-05-04
    293人看过
  • 如何判断受贿罪的请托人
    一、如何判断受贿罪的请托人在判定是否存在受贿犯罪的请托人的情况下,我们应当着重分析并考虑到以下几项关键要素:首先,是否存在着实际或者潜在的利益输送?这意味着,请托人可能会为了获取某些特定的利益,例如职位升迁、合同签署、税收优惠等等,而主动寻求政府官员的协助和支持。其次,是否存在着明显的贿赂行为?请托人可能会采取诸如赠送财物、提供服务或者其他类似的方式,以期交换政府官员在职务上的行为和决策。再者,是否存在着明确的请求或者暗示?请托人可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向政府官员提出他们的需求,希望得到相应的帮助和支持。此外,是否存在着相关的证据能够证实请托人和受贿官员之间确实存在着沟通交流?这种沟通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者电子化的形式。最后,是否存在着证据能够证明请托人确实从政府官员的职务行为中获得了实质性的利益?比如,合同的顺利执行、利益的合理分配等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2024-07-13
    55人看过
  • 犯罪成立之日怎么判断?
    一、犯罪成立之日怎么判断?1、犯罪行为终了并且产生了具有因果关系的法益侵害结果之日,就是犯罪成立之日。犯罪构成存在两种标准,即以既遂为标准和不以既遂为标准。当前我国的通说观点犯罪成立应当以既遂为标准,即当犯罪行为终了并且产生了具有因果关系的法益侵害结果时,犯罪成立。2、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1)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来讲,实施行为之日就是犯罪成立之日;(2)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成立之日。(3)而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应以共犯人中最终的行为终了之时,起算对所有共犯人的追诉期限。二、追诉期限从犯罪成立之日开始计算吗?1、追诉期限不是从犯罪成立之日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对于追诉时效制度的起算标准,不同的犯罪类型起点各不相同。但是总的原则是追诉时效
    2024-01-18
    388人看过
  • 判断单位受贿罪的程序是怎样的?
    应通过如下要件判断是否构成单位受贿罪: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2、存在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存在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主体为国有单位。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单位受贿罪构成?单位受贿罪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06
    85人看过
  • 受贿罪成立的门槛
    受贿罪成立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诚信;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产,或者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怎样才能成立受贿罪?受贿罪的成立条件如下:(一)受贿罪的成立条件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
    2023-07-11
    168人看过
  • 受贿罪怎么判,受贿罪最新规定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1、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
    2023-02-11
    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以交易形式受贿怎么判断?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4
      存在下列交易形式,认定构成受贿: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刑法》第383条第1款,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 行贿成立受贿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认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6
      只有受贿者承认有受贿行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受贿的,不能认定有受贿行为,更不能认定有受贿罪;没有行贿者的供词,但有其他有效证据的,可以认定其受贿行为,受贿数额达到受贿罪法定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相关证据包括以下四大类: 一、主体要件的证据: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才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要有公职人员的身份证据、任命书、委托的工作任务证据等。 二、利有职务之便的证据:公务人员工作
    • 受贿罪怎么构成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3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行贿和受贿成立共犯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1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 法律判断行贿受贿罪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