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的清算程序
我国的破产程序必须要经债务人、债权人、公司解散清算组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等破产申请权人的申请方可启动,所以,非经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自行启动清算程序。依《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
在破产法的法律规定中。根据不同性质的债权在分配的时候也有先后次序之分。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1、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会非常长。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2、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企业再次进行重生。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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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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