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限届满日期前是否必须作出裁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9:32:47 474 人看过

审限届满日期之前不一定必须判决。具体如下:

1、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不同的程序和审级都有不同的审限,法院必须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审限届满之前作出裁判;

2、如果存在诉讼中止或者是中断的情况,相应的审限就可能停止计算一段时间,特殊情况下审限可能被延长,但是需要经过批准;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审限届满日期到了是否必须判决

法律分析:不是。一般情况下,在审限届满之前是需要进行判决的,但是,在审理期限届满之前出现需要延长的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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