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被误判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23:31 231 人看过

湖北某江公司及八某药化公司系氨基酸制剂捆绑销售企业,均下设有湖北武汉营销公司。

2000年8月1日,张某金与八某药化签订合同,并约定,张在交纳25万元风险金后,取得八某药化产品在湖南省的独家经销权。合同期间自2000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合同还约定了销售目标及广告投放等其他事项。

随后,湖北某江和八某药化与湖南桑某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约定由桑某运营两公司在湖南市场的广告宣传。由于湖北某江不能及时以现金结算广告费,便通知张某金用产品支付。此后,张某金持桑某公司开的金额为25.588万元的广告费发票,找武汉营销公司报账,称发票所载广告费已抵付。

2001年6月15日,八某药化与张某金的合同终止,进行账务结算时发现,张某金尚欠武汉营销公司58506元。同时,张某金的风险金25万元与其尚欠公司的58506元相抵扣后,八某药化应退张某金风险金191494元。6月19日,湖北某江代八某药化将此款项电汇至桑某公司账户。

2002年6月10日,张某金以八某药化应返还其抵押金191494元为由,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起诉。湖北某江随即与桑某公司联系,方知张某金未以产品抵付25.588万元的广告费,桑某公司已将其汇入的风险抵押金191494元款项扣留,视为湖北某江下欠的广告费。随后,湖北八某在鹤某县将张某金反诉,称其企图非法占有公司广告费。

2002年11月29日,当时已经在某银行咸宁分行工作的张某金,被鹤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出狱后被改判无罪

2003年9月16日,鹤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金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64386元予以追缴。判决书中称张某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拒不认罪,还想以诉讼方式达到非法占有未得逞的191494元的目的,其社会危害性大。

一审宣判后,张某金向恩施州中院提起上诉。2003年11月21日,恩施州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某金不服,向恩施州中院提出申诉。2006年5月16日,张某金提出的申诉也被驳回。之后,张某金继续向省高院提出申诉,认为原裁判认定张某金身份错误,他不是八某公司的业务员而是经销商,其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要件。

2007年11月13日,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并对该案进行提审。

省高院审理认为,张某金与八某药化之间系代理经销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张某金不具备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主体资格。但张某金企图非法占有八某药化广告费255880元,实际侵占64386元的事实成立,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张某金的侵占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原裁判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某金定罪判刑,属于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2008年12月17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恩施州中院的裁定和鹤某县法院对张某金的判决,宣告张某金无罪。而就在接到无罪判决前的2008年2月28日,张某金被减刑9个月后,刑满释放。他实际服刑5年3个月,共计1915天。

申请国家赔偿竟遭拒绝

5年多的牢狱生涯,改变了张某金的命运。

他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6年来我本人精神上、身体上受到极大摧残,姐姐为我坐牢患了精神病至今未愈,奶奶知道我被抓后突发疾病去世,女友为我奔波几年,在各种压力下凄惨地嫁给他人,同时捕前我的工作单位因为此案终止了本人的工作。

2009年6月18日,张某金向恩施州中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万元。

恩施州中院审查认为,张某金的侵占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因此宣告其无罪。对这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已明确界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9月8日,恩施州中院作出第06号赔偿决定:对张某金以再审改判无罪赔偿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一波三折终拿到国家赔偿

张某金不服,以原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向省高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张某金请求省高院:由恩施州中院赔偿其实际被羁押1915天的人身侵权赔偿金214460.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72304.25元,以及6年父母探监路费等共计1301765.1元;恩施州中院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省高院赔偿委员会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于起诉后经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人员,有权依法取得国家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上述法规,恩施中院对鹤某县法院刑事判决确定后,而对张某金实际执行的刑期,已构成了对张某金人身自由的侵犯,张某金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因此,恩施州中院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系适用法律错误,对当事人的此项请求应予支持。张某金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时间为恩施中院二审判决确定后,即2003年11月21日作出的刑事裁定确定其有罪开始计算至其2008年2月28日刑满释放之日止,共1560天。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16日公布的2009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为125.43元。张某金实际应获得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为1560天×125.43元=195671元。

2010年11月2日,省高院的赔偿决定书撤销了恩施州中院的第06号赔偿决定,决定由恩施州中院赔偿张某金195671元。

当事人为恢复工作奔波

今年初,张某金拿到了久违的国家赔偿金。张某金的代理人、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律师告诉记者,因为坐牢,张某金几乎失去了一切。目前,他甚至为单位发愁。

据介绍,收到无罪判决拿到国家赔偿后,张某金目前正在跟原所在单位交涉,试图恢复劳动关系,现正在咸宁劳动仲裁委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在我国错误执行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一、在我国错误执行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因法院执行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16日)第五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
    2023-04-15
    152人看过
  • 可以申请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吗
    一、错误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错误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侦查机关明知被拘留人没有犯罪或者缺少证明其犯罪的证据,仍将其拘留的;2、侦查机关拘留被拘留人后,经讯问发现不应拘留,但却不予释放或延期释放的;3、侦查机关实施拘留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发现足以证明其犯罪的证据,且检察机关又不批准逮捕,而予以非法超期拘留的;4、侦查机关实施拘留时,有一定事实证明被拘留人有重大嫌疑,但是经审讯仅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应拘留的。二、可以申请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吗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被错误拘留的,有权取得赔偿。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2023-06-03
    148人看过
  • 国家赔偿从拘留错误可以申请吗
    一、概念介绍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
    2023-03-24
    483人看过
  • 陈满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370万误工费国家会赔吗
    海南高院: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据了解,陈-满提出的966万余元国家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虽然当天的听证会没有达成实质的赔偿意见,但听证结束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观点交锋:申请3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海南高院:请求没有依据从上午9点一直到中午12点过,陈*申请国家赔偿案在海南高级人民法院的听证会一直在进行着,陈-满及其代理律师与海南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委员们进行着激烈的观点交锋。据陈-满的代理律师王*琼介绍,对于赔偿金额的分歧,主要集中在370万元的误工费和30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王*琼说,法院认为不应当支付误工费,“他们认为造成人身伤害,影响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才赔偿误工费。我们认为他们把人羁押起来
    2024-03-28
    385人看过
  •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吗
    错判误判可以国家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进行赔偿。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进行赔偿。一、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会立案吗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会立案。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自二审判决送达时即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二、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如何处理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具体如下: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
    2023-04-07
    143人看过
  • 国家误判坐牢如何赔偿?
    一、国家误判坐牢如何赔偿被误判坐牢的公民有权要求国家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造成受害者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哪些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
    2024-01-05
    102人看过
  • 错误民事拘留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被错误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规定,错误刑事拘留赔偿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即有权获得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国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还规定,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侵权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错误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错误拘留的情形主要有:1、侦查机关明知被拘留人没有犯罪或者缺少证明其犯罪的证据,仍将其拘留的;2、侦查机关拘留被拘留人后,经讯问发现不应拘留,但却不予释放或延期释放的;3、侦查机
    2023-06-22
    149人看过
  • 被诈骗是否能申请国家赔偿
    被诈骗可申请赔偿,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一、被诈骗有证据要怎么起诉被诈骗有证据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3、法院排期开庭;4、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5、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被诈骗后可以通过报警追回财产。追回损失的情况如下:1、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2、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3、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二、诈骗按一个人受骗赔偿标准1.诈骗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要求赔偿,但可以通过谅解与否
    2023-03-09
    298人看过
  • 国家赔偿被驳回能不能上诉,国家赔偿的申请情形
    一、国家赔偿被驳回能不能上诉国家赔偿被驳回一般是不能上诉的,但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请求,超过期限则无法再提出复议,因此应当了解清楚相关程序要求,尽早完成索赔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国家赔偿的申请情形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
    2023-05-06
    355人看过
  • 2023网络司法拍卖被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网络司法拍卖被撤销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1、提起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
    2023-02-04
    3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错误拘留申请国家赔偿条件
    错误拘留导致限制公民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按国家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若错误拘留超时且案件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错误拘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错误拘留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并且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公安机关错误拘留赔偿申请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公安机关错误拘留赔偿申请的法律程序和条件是指在公安机关错误拘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的一系列程序和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被错误拘留,并且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错误行为。其次,受害人
    2024-01-05
    159人看过
  • 留置错误可以国家赔偿吗该怎么申请
    一、留置错误可以国家赔偿吗留置错误是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因为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人身或财产受损,错误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二、留置错误的相关法律规定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
    2023-05-22
    137人看过
  • 死缓后被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死缓后被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到底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呢,其实这就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
    2023-06-03
    236人看过
  •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
    被判无罪未羁押赔偿可以向国家申请吗?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
    2023-04-20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法院误判申请赔偿,国家赔偿金免税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1
      1.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2.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3.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的形式归还给国库,则背离了国家赔偿的原则和宗旨; 4.另一方面,国家赔偿金是一种不足额的赔偿,其只能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
    • 被错误监视居住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2
      被错误监视居住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三项,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误判关押十天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可以申请的,有需要法律帮助可到律所面谈,现在国家赔偿每天在260块左右
    • 申请了国家赔偿金,错误批捕国家赔偿还拘留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国家赔偿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
    • 误工费要怎么赔偿怎样申请国家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