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不能自动续签,但双方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自动延期。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明确双方新的权利与义务。
一、没签租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没签租房合同可以退,但是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的形式,一经成立并生效。只要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且实际履行,就表示双方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是受合同的权利义务约束的,一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店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店面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三、租赁合同到期不搬走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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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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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怎样行使?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虽然是债权人的一种固有的权利,但仍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得以成立:第一,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金钱债权且怠于行使该权利。第二,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第三,须债务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权利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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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0被代理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果被代理人已经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合同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了。 (2)相对人在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善意的,也即是,相对人在订立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而仍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 (3)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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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成立的要件要满足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3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 (一)甲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代位权 (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诉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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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当第三人为善意时,认为撤销权的行使不利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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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不满足什么条件如何认定债权人撤销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债权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像撤销权一样: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