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劳动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所以,如果不是工伤医疗费的话,则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相关知识:
1,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员工因工死亡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伤亡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
5、《死亡证明》;
6、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两者金额应一致);
8、工亡员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本原则包括无过失责任原则;损害补偿原则;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的原则;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后,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待遇在劳动争议中是否受到公平对待?
450人看过
-
工伤待遇争议是否先仲裁?
29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也叫工伤待遇吗
202人看过
-
劳动纠纷:工伤待遇问题的争议
71人看过
-
工伤待遇纠纷算不算劳动争议?
242人看过
-
协议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合理
276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关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还是工伤纠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6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
劳动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的?你们能回答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4关键问题是如何理解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是否意味着受害职工只能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请求加害人赔偿,即适用以工伤社会保险取代民事侵权赔偿的“取代救济模式”?目前,民事侵权赔偿标准高于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否定劳动者的进一步求偿权,使劳动者得到的保护低于一般侵权受害人,无疑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上述司法解释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获得工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吗, 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派遣单位只是支付辅助性待遇(对于劳动者损失不大)。二、劳务派遣合同中应当约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按约定执行。三、可以依法(社会保险法)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
-
劳务公司是否具有工伤保险待遇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6承担。工伤保险原则是谁的职工谁负责(与谁签合同谁负责),一般劳工与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与施工分包公司不是一个概念)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总包和分包)向劳务分包公司要人,施工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是用人单位,所以是劳务分包企业负责的工伤保险的缴纳。
-
工伤保险待遇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影响其该享有的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解除合同不影响你该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